电子消费产品 对等关税豁免 被刷屏!消费电子有望迎估值修复 (电子消费产品是指什么)

“对等关税”再传新信息。

就在刚刚过去的周末,美国方面最新宣布免除自入手机、电脑、芯片、集成电路器件等电子产品的“对等关税”。据媒体报道,对苹果而言,这意味着其旗下iPhone、iPad、Mac、苹果手表和AirTags等诸多产品将不再会遭到特朗普对等关税措施的影响。

业内人士剖析以为,虽然特朗普未来的关税政策仍或许“重复一直”,但至少以后,这一关税调整标志着苹果和仍高度依赖中国制造的美国消费电子行业,暂时得以“绝处逢生”。

在此利好信息的冲击下,民生证券在4月12日的最新研报中已表示,随着《特定产品对等关税豁免指南》落地,果链将有望迎来EPS修复。以 消费电子50ETF(SZ) 为例,据iFind,其标的指数上周(4月7日-4月11日)下跌4.53%。

值得一提的是,上周以来,、(SZ002475)、(SZ002241)等多家国际头部果链企业,已先后公布了回购公告。苹果及其供应链公司过去几周跌幅较重,在关税豁免信息传出后,确实不乏迎来逆袭的或许。

国泰君安本周战略指出,在各地以旧换新补贴加码,离境退税政策优化的背景下,看舒服益关税豁免预期和补贴加力的消费电子。

消费电子50ETF(159779)追踪消费电子指数,其标的指数从沪深A股中选取了50只触及元器件消费、零件品牌设计及消费等消费电子相关的上市公司股票作为样本,其前十大成份股涵盖了立讯精细、、、、、、、、歌尔股份、,果链浓度较高。


大家觉得消费电子行业有开展前景吗?

前景不错,但应战也庞大。 随着消费电子进入存量竞争,消费型锂电池增长或趋缓。 总的来说,随着全球消费类电子市场饱和,对锂电池需求占比会逐渐下滑。 上述报告估量,到2020年,消费类电子对锂电池需求占比将跌至30.5%。 其他新兴市场需求占比则将大幅上升,特别是电动交通工具和储能市场。 据前瞻产业研讨院发布的《中国消费型锂电池行业投资战略规划剖析报告》数据显示,2011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仅为4.91亿部;到2016年,全球智能手机总销量已高达14.7亿部。 智能手机的加快普及,扩展了锂电池需求。 消费电子增速趋缓,消费型锂电池有或许迎来一次性洗牌,,一些产质量量差、安保系数低的被淘汰,具有技术积聚、产能规模优势的企业有望取得新机遇。

投资类电子产品和消费类电子产品有什么区别

投资类电子产品是用于投资增值的设备级别的,如电子计算机(记载与图形显示设备)、半导体工艺设备(半导体集成电路)、通讯设备(智能电话交流基站设备)等消费类电子产品是指用于团体和家庭产品,关键包括:电视机、影碟机、摄录机、收音机、组合音响、电话、团体电脑、手机、PDA等产品。两者之间随着时代科技背景的变化会相互变迁和过度的

中国应实施怎样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

电子商务的开展在促进消费、扩展出口、参与务工、奖励创业和中小企业开展、降低流通本钱、提高休息消费率等方面发扬着关键的作用,是促进中国经济转型更新至关关键的战略性产业。 因此,应在战略高度充沛看法促进电子商务开展的关键意义,并以此为动身点客观看待围绕电商征税的争论,尽快树立和完善促进电子商务开展的税收政策体系。 对电子商务税收的看法误区目前社会各界对电商征税的讨论有三个误区,厘清这三个误区是制定迷信合理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前提。 1.电子商务买卖免税。 中国现行税法没有针对电子商务买卖的特殊规则,电子商务买卖只是买卖方式的改动,无论在网上销售货物还是提供劳务,均与线下传统买卖适用相反的税法规则。 因此,能否对电商征税是一个“伪疑问”,电子商务不时适用现有税法,并没有所谓的免税待遇。 2.电子商务范围存在巨额的漏税。 有观念以为,虽然中国目前不存在对电商免税的规则,但由于征管缺失,电子商务范围漏税十分严重。 实践上,中国现阶段电子商务范围占主导位置的是B2B,网络批发买卖额仅占电子商务买卖额的18%左右。 而在网络批发买卖中,B2C形式下企业应用网络成功的销售与传统线下销售形式一样都归入了税务机关的征管范围。 电子商务范围存在的关键征管疑问集中在C2C买卖平台,与国外C2C平台关键是团体在二手市场的买卖不同,中国C2C买卖平台中包括了少量的小微企业和兼职运营的团体。 淘宝集市在C2C买卖平台中的市场份额超越95%,年买卖额约为8000亿元。 依据阿里巴巴提供的数据,假设依照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每月2万元,每年24万元计算,有94%的网商买卖额达不到起征点。 而年买卖额超越24万元的网店的销售总额约为1600亿,按增值税小规模征税人3%计算的应征税额约为50亿,加上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中央教育费附加合计56亿元。 这其中还没有扣除在线下有实体店并启动了征税注销,线上买卖已交纳了税款的大型网店。 3.电子商务范围的征管缺失造成线上线下买卖的不公允竞争。 目前,社会各界对电子商务范围税收疑问的普遍共识是征管缺失造成线上、线下买卖的不公允竞争,因此应增强对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 但是,这个共识也值得商榷。 如前所述,中国目前电子商务范围的税收疑问关键集中于C2C平台买卖,而即使按现行税法规则将700万户全部归入征管范围,流转税及其附加的应征税额也仅有50多亿元,仅就数额而言并不会造成市场失衡。 实践上,由于B2B、B2C买卖中的税收征管规则与线下买卖并无差异,因此所谓不公允竞争关键存在于线上线下的小微企业和集体运营者之间,而相关于普遍经常使用现金买卖且关键适用核定征收的线下买卖而言,C2C买卖平台中没有启开工商注销和税务注销的集体网店由于税收造成的竞争优势并不清楚。 处置电商征税疑问的三种思绪目前社会各界围绕电子商务税收疑问的争论从外表上看是税收征管的疑问,但其深层的要素是电子商务迅速开展造成的传统行业和新兴行业之间的利益之争。 应对所谓电商征税疑问有三种基本思绪:1.增强对C2C平台的税收征管,努力做到应征尽征。 依照这一思绪,应当对C2C平台的集体网商启动强迫性的工商注销和税务注销,将其全部归入工商行政控制和税务控制的范围。 同时,尽或许应用买卖平台和支付平台启动代扣代缴以成功应征尽征。 假设从理想的依法治税和税务机关实行征管职能的角度来看,这一思绪并无不妥。 但是,从中国的征管实践和实质公允的角度来看,假设依照这一思绪处置所谓电商征税疑问,将会造成线上买卖的税收征管力度和实践税收担负远高于线下买卖,从而形本钱质上的税负不公。 2.依据中国征管现状,依照实践公允的要求,尽或许坚持税收的中性。 这一思绪并不意味着丢弃对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而是要求税务机关在现行税收征管框架下将征管重点放在B2C买卖和C2C买卖平台中的大型网店上,其实质是不出台针对电子商务,尤其是C2C买卖平台的特殊征管措施,而是在已有税收征管框架下,经过完善税收征管技术手腕,在增加漏征漏管户的同时,重点增强已启动税务注销企业线上买卖的税收征管,努力成功线上线下买卖的税负公允。 关于C2C买卖平台上买卖规模较小,无实体运营场所且没有启动税务注销的集体网店,应依照墨守成规的准绳逐渐将其归入税收征管范围。 为此,有必要修正现行的税收注销控制方法,将买卖额较小的集体网店对比乡村流动商贩,适用可以不操持税务注销的规则。 下一步也可以经过修订《税收征管法》,对自然人征税注销启动明白规则,经过树立掩盖自然人的普遍注销制度处置集体网店税务注销的疑问。 为奖励小微企业的开展,可以思索进一步提高增值税、营业税的起征点,不区分线上线下买卖普遍适用,奖励超越起征点的集体网店启动税务注销和征税申报,同时研讨对小微企业适用一切税费按综算计征率简易征收的征管方法。 3.将电子商务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给予税收活动。 虽然中国近年来电子商务开展迅速,但网络批发占社会消费品批发总额的比重仍缺乏8%,电子商务对其他范围的浸透和影响才刚刚显现。 为奖励电子商务的开展,可以在一段时期内丢弃所谓税收中性准绳,对线上买卖给予明白且有期限的税收活动。 但针对线上买卖实施税收活动政策的前提是,要有明白且本钱较低的区分线上线下买卖的征管措施,这一点在实施中有一定的困难。 而且针对线上买卖的税收活动会带来传统行业较大的抵触。 比拟可行的思绪是研讨制定与电子商务开展亲密相关行业的税收活动措施,如对电信运营商在乡村地域的互联网宽带接入服务支出免税;对电信运营商在乡村地域的互联网和高速移动网络的设备投资减速折旧或支持启动投资抵免;对在乡村地域设立的快递网点支出减免增值税,等等。 综上所述,处置目前社会各界争论的电商征税疑问,应客观理性地剖析电子商务范围税收疑问的实践状况;在制定税收政策时,防止就税收论税收和片面强调外表税收公允的错误倾向。 要从中国现阶段税收征管实践动身,遵照实质公允准绳,防止政府不适当的管制和干预。 因此,处置电商征税疑问不能采取第一种思绪,第二种思绪比拟稳妥可行,假设条件具有,应积极研讨实施第三种思绪。 在电子商务范围应注重的其他税收疑问目前社会各界热议的所谓电商征税疑问并不是电子商务范围全部的税收疑问,甚至并不是关键的税收疑问。 目前,在电子商务范围,我们应当注重的税收疑问关键有以下三个:1.跨境直接电子商务的税收疑问。 中国作为服务业相对落后的开展中国度,是直接电子商务的输入国,为了维护本国相关产业,首先不应随便丢弃对直接电子商务征收关税的权利。 而面对日益开展的跨境直接电子商务买卖,应进一步完善“逆向征管机制”,有效征收增值税和预提税。 尤其是应针对跨国公司应用特许权等直接在电子商务买卖中实施转让定价的行为启动有效监管,实际保养国度税收利益。 2.跨境直接电子商务的税收疑问。 关于直接电子商务的跨境买卖,尤其是外贸B2C的开展,目前应积极研讨零星小额买卖的出口退税政策,而关于规模不时扩展的海外代购,则应积极探求完善海关通关环节的出口税收征管措施。 3.国际电子商务税源划分疑问。 对国际电子商务而言,随着电子商务买卖额的不时扩展,电子商务企业和电子商务的消费者区域分别的趋向日益清楚。 在现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下,增值税属于中央与中央共享税,随着与消费者数量和消费才干婚配的区域性传统批发和批发企业逐渐被远程电子商务企业替代,依照属地控制方式征收的税收更多地向电子商务企业聚集的区域集中,这会加剧曾经比拟严重的区域间税源散布的不平衡,从而对分税制财政体制的运转形成影响。 未来,应充沛思索电子商务开展对税源散布的影响,在完善中央税体系和转移支付制度的前提下,在条件成熟时逐渐将流转税改为中央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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