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银行被出具警示函 基金托管业务监管趋严 (苏州银行被出卖的企业)
4月11日,江苏证监局公告,苏州银行因其基金托管业务存在三项疑问,收到了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据了解,此次监管措施是在江苏证监局对苏州银行的基金托管业务启动现场审核时发现,其基金托管业务存在人员控制、估值核算及外部控制等三方面疑问。
详细来看,人员控制方面,普通中心业务岗位人员不具有2年托管业务从业阅历;估值核算方面,针对普通所托管基金估值对账不分歧的状况,未及时处置并向基金控制人提醒反响;外部控制方面,内控稽核部同时承当投资监视和稽核控制职责;公司资产托管系对立般产品基本信息录入有误。
江苏证监局称,上述行为违犯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控制方法》(证监会令第172号)第八条、第十四条、第十九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则。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控制方法》第四十条的规则,选择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视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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