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东城椰惠百货店被罚款25348.5元并吊销容许证 (东莞东城椰林码头)
媒体信息,近日,东莞市东城椰惠百货店因开售合法消费的烟草专卖品,被广东省东莞市烟草专卖局罚款25348.5元,并敞开其运营烟草专卖业务的资历。
依据通告内容,2024年1月22日,烟草专卖执法人员等联结东莞市公安局东城公安分局在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九龙路24号7栋101一楼楼梯间、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九龙路24号108室东莞市东城陈俊便利店共查获等31个种类,合计350条卷烟。2024年3月29日在对东烟立[2024]第029号案件考查时,依据对陈俊潭与张光汉的征询考查,认定在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九龙路24号7栋101一楼楼梯间查获23个种类,合计329条卷烟属张光汉一切。只管张光汉持有有效的《烟草专卖批发容许证》(证号:4419001124787),但其不可提供该批卷烟外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有效证实。
东莞市东城椰惠百货店违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导致了开售合法消费的烟草专卖品的违规行为。并因此被罚款25348.5元,占违法开售的卷烟总额56330元的45%,并对合法开售的卷烟329条予以地下支毁;同时敞开张光汉运营的“东莞市东城椰惠百货店”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历,并吊销其烟草专卖批发容许证4419001124787。
行政相对人称号 | 东莞市东城椰惠百货店 |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集体工商户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一致社会信誉代码 | 92441900MA57EF464W |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注销码 | 税务注销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注销证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光汉 | ||||
行政处分选择书文号 | 东烟处﹝2024﹞第103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开售合法消费的烟草专卖品 | ||||
违法理想 | 2024年1月22日,我局专卖执法人员等联结东莞市公安局东城公安分局,在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九龙路24号7栋101一楼楼梯间、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九龙路24号108室东莞市东城陈俊便利店共查获等31个种类,合计350条卷烟。2024年3月29日在对东烟立[2024]第029号案件考查时,依据对陈俊潭与张光汉的征询考查,认定在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九龙路24号7栋101一楼楼梯间查获23个种类,合计329条卷烟属张光汉一切,当事人张光汉持有我局核发的有效《烟草专卖批发容许证》(证号:4419001124787),但其不可提供该批卷烟外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有效证实。 | ||||
处分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 | ||||
处分类别 | 罚款;暂扣或许吊销容许证、暂扣或许吊销执照 | ||||
处分内容 | 一、责令中止开售合法消费的卷烟,处以违法开售的卷烟总额56330.00元45%的罚款25348.5元,并对合法开售的卷烟329条予以地下支毁;二、敞开张光汉运营的“东莞市东城椰惠百货店”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历。 | ||||
罚款金额(万元)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合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称号及编号 | 烟草专卖批发容许证4419001124787 | ||||
2024-06-29 | |||||
处分机关 | 广东省东莞市烟草专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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