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回波音 了 认罪 摊小事 美司法部据称将指控其欺诈 (波音一首)

两名知情人士上周日(6月30日)示意,美国司法部将对波音公司提起刑事诉讼,并就两起致命坠机事情以欺诈罪立案,要求波音认罪或接受审讯。

信息人士称,美国司法部方案在今日晚些时刻正式向波音公司提出认罪协定,其中包含一项经济处分,并要求一家独立监视机构对该公司的安保和合规做法启动为期三年的审计。

据称,司法部官员方案让波音公司在周末完结之前对这一提议做出回应,他们示意这一提议没有商量的余地。他们说,假设波音公司拒绝认罪,检察官方案将该公司间接送上法庭。司法部官员在上周日早些时刻的电话中向受益者家眷泄漏了他们的选择。

有剖析称,对波音提起刑事指控的选择加深了这家飞机制造商目前的危机,这也标记着其百年历史中的一个低点。认罪不只会使该公司面临额外的财务结果和更严厉的政府监管,还或者影响波音签署政府合同的才干,比如与美国军方签署的合同,这些合同占波音支出的很大一局部。

理想上,自“地面爆炸”事情以来,波音公司不时处于动乱之中。往年迄今,该公司股价已下跌约27.7%。该公司示意,因为在那场简直形成劫难的意外之后遭逢消费放缓,波音在2024年上半年将消耗掉约80亿美元现金。

往年1月,一架阿拉斯加航空公司运营的波音飞机在航行途中机身舱门零落,美国联邦航空局还限度了737 Max的产量,并要求波音提交片面的方案,以处置其工厂的品质疑问。

目前,波音公司正在启动指导层重组,以寻觅新的首席口头官来接替方案往年晚些时刻卸任的Dave Calhoun。

违犯协定

理想上,早在往年5月份,美国司法部刑事司反欺诈处担任人格伦·莱昂就向得克萨斯州联邦法院提交信函称,波音公司未作出改良以发现和防止其冒犯联邦反欺诈法规,司法部已认定波音公司违犯2021年达成的延期起诉协定,该协定使波音公司免受一项无关共谋实施欺诈的刑事指控。

这一指控与波音737 MAX 8型客机的空难无关。2018年10月和2019年3月,波音737 MAX 8型客机区分在印度尼西亚和埃塞俄比亚坠毁,形成总计346人遇难。事发后,多个国度及航空公司对波音737 MAX 8的安保性发生担心,这一机型一度被世界停飞。

据报道,2021年达成协定的前提是波音公司彻底革新其合规做法并提交活期报告,并承诺充调配合政府要求。波音公司还赞同支付25亿美元以了却考查。

须要留意的是,这一延期起诉协定已于往年1月7日到期。波音公司须要向美国司法部证实该公司遵守了协定条款,而后司法部将作出评价,并选择能否免予起诉。协定到期后,美国司法部有6个月时期选择能否要继续起诉波音,或寻求其余方法撤销案件。

但当初的状况很显著,美国司法部已认定波音公司违犯协定,并将在7月7日前选择能否起诉波音。

不过,波音否定称,“咱们置信咱们曾经遵守了协定条款,等候无时机就此事向美国司法部作出解释。咱们将以最大的透明度与司法部接触,就像咱们在协定失效时期所做的那样。”


美国是怎么反腐败的?有什么样的制度?

反腐败机构既分权制衡又分工协作,有“三权分立”和“联邦制”的典型制度。

美国的反腐败体制贯穿着“分权制衡”的理念,全国没有统一的、最高的反腐败协调、执法机构,也没有统一的、专门的反腐败法律,州与联邦、州与州之间的情况又不尽相同,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职责分散在联邦和地方的各类政府、议会机构之中,既分工明确、各有侧重,又相互制衡。

扩展资料

分权制衡的作用

表面上看,制约和监督政治权力有可能使权力分散,降低效率。 但实际上,制约和监督政治权力可以杜绝胡乱决策,避免错误决策;即使发生决策错误,制约和监督机制也可以作为一种纠错机制而起作用这样一来,从长期看,在制约和监督权力的情况下决策效率更高。

另一方面,制约和监督权力使权力循着合理合法的轨迹行使,避免在非法的轨道上浪费能量,从而保证政府职能实现,保证办正事的效率高和反方向的效率低。

另外,对权力进行监督还能及时发现权力行使和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或取得的绩效,从而在正确事实的基础上奖优罚劣,激励权力发挥更大的作用。 总之,无论是为了发挥权力的能动作用还是防止权力的破坏性,都有必要制约和监督政治权力。

网络百科-分权制衡

网络百科-三权分立

网络百科-联邦制

3月18日,申请半年之久的可口可乐收购汇源案,因商务部一纸禁令最终未能成行。 由于这是商务部首次引用2008年8月1日生效的《反垄断法》做出裁决,此举引发了全社会甚至世界舆论极大的关注和争议。 各国制定《反垄断法》的用意究竟是什么?从国际通行的案例看,《反垄断法》的大刀一般应当指向哪里?通常而言,各国反垄断法都具有三种任务:促进公众利益、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维护市场竞争。 在具体实践中,各国反垄断执法机关也会具体把握个中尺度,并且通常也都会与其本国当时的产业政策、国家安全等因素结合考虑。 以汇源案为例,商务部此次并没有生搬市场占有率等数据,也并不是为了保护被收购企业利益和企业投资者利益,而是评估果汁产业发展走向和结合本国产业政策做出了裁决。 控制企业合并 促进公众利益市场经济下的企业本身有着扩大规模和扩大市场份额的自然倾向,如果对合并不加控制,允许企业无限制地购买或者兼并其他的企业,不可避免地会消灭市场上的竞争者,导致垄断性的市场结构。 正是出于维护市场竞争的需要,各国反垄断法都有控制合并的规定。 这种控制的目的不是限制企业的绝对规模,而是保证市场上有竞争者。 这方面的法律制度主要是合并的申报和审批制度,即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合并需要向反垄断法的主管机关进行申报。 商务部驳回汇源案申请主要就是根据这一原则。 但在竞争者较容易进入的果汁领域,控制较高市场份额的领先企业是否能做到“消灭”竞争者,目前尚存争议。 各国法律规定根据美国、德国、日本等许多国家的法律,只要合并可以产生或者加强市场支配地位,反垄断法主管机关就可以禁止合并。 有些国家的法律还规定,什么样的合并可以推断为是产生或者加强了市场支配地位。 例如德国的《反对限制竞争法》规定,如果合并后一家企业达到了三分之一的市场份额,或者三家或三家以下的企业共同达到二分之一市场份额,或者五家或五家以下的企业共同达到三分之二的市场份额,就可以推断合并产生或者加强了市场支配地位。 不过,有些合并即便产生或者加强了市场支配地位,但是因为某些特殊的情况,政府也应当批准合并。 许多国家的反垄断法规定,如果合并有利于整体经济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政府应当批准合并。 需要指出的是,导致垄断的合并因为会严重损害竞争,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政府批准这种合并的时候应当非常慎重。 中国《反垄断法》第二十八、二十九条规定:“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作出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 但是,经营者能够证明该集中对竞争产生的有利影响明显大于不利影响,或者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作出对经营者集中不予禁止的决定;对不予禁止的经营者集中,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决定附加减少集中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的限制性条件。 ”适用案例:欧盟驳回力拓、必和必拓合并申请2008年7月,欧盟委员会正式对必和必拓的收购方案展开调查,该部门当时表示,两家矿业公司的合并将导致一系列的问题,并且将控制全球超过三分之一的铁矿资源。 而通过并购,全球最大矿业集团必和必拓公司也将成为全球最大的铜矿、铝矿及煤矿供应商,其垄断地位将得到进一步巩固。 2008年11月,欧盟委员会正式发表否决声明。 详情中国商务部驳回可口可乐并购汇源申请2008年9月18日,可口可乐公司向商务部递交了收购汇源的申报材料,此后多次根据商务部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了补充。 11月20日,商务部认为可口可乐公司提交的申报材料达到了《反垄断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标准,对此项申报进行立案审查。 2009年3月18日,根据《反垄断法》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商务部认为,此项经营者集中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将对中国果汁饮料市场有效竞争和果汁产业健康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否决了这起并购。 详情豁免案例:美国批准波音与麦道公司合并美国司法部1997年批准了波音公司和麦道公司的合并,这一方面是因为麦道公司当时处于濒临破产的境地,另一方面因为合并后的企业在国际市场上仍然存在着与欧洲空中客车的竞争。 禁止垄断协议 保护消费者权益经济学家亚当· 斯密曾经说过,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很少聚集在一起,如果他们聚集在一起,其目的便是商讨如何对付消费者。 反垄断法上把这种限制竞争性的协议称为“卡特尔”,具体还分为商定售价的价格卡特尔、限制生产或销售数量的数量卡特尔和通过协议划分销售市场的地域卡特尔。 上述这些卡特尔对市场竞争的损害是非常严重的。 因为这种情况下,参加卡特尔的企业各自在其销售地域都有着垄断地位,这一方面使消费者失去了选择商品的权利,另一方面使市场失去优胜劣汰的机制,即效益差的企业不能被淘汰,效益好的企业不能扩大生产规模,这就会严重损害企业的竞争力,使社会资源不能得到优化配置。 各国法律规定在各国反垄断法中,上述各种严重损害竞争的协议一般得适用“本身违法”的原则,即不管它们是在什么情况下订立的,都得被视为违法。 当然,企业间订立限制竞争的协议有时对经济是有好处的,当某些限制竞争协议有利于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改善产品质量,提高企业生产率,它们一般被视为合理的限制,可以得到反垄断法的豁免。 根据美国的《谢尔曼法》,这种情况下对公司的罚款可以达到1000万美元,对个人罚款可以达到35万美元,此外还可以处以三年以下的刑事监禁。 但在具体案件中,美国司法部根据美国刑法的规定,早已大幅度提高了反垄断案件的罚金。 中国反垄断法也有相关详细条文规定,同时规定,即使不适用于已有条款约束的,经营者面对此类指控时,需自行举证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能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 适用案例:三菱参与石墨电极价格协议被罚在2000年,日本三菱公司因为被指控参与了一个固定石墨电极价格的国际卡特尔,被美国司法部征收了1亿3千4百万美元的罚金。 两大国际拍卖行商定佣金被罚英国的克里斯蒂(Christie)拍卖行和美国的苏斯比(Sotheby)拍卖行作为国际上两家最著名的拍卖行,因商定佣金的价格被指控违反了美国反垄断法。 最后,这两家拍卖行不仅被课以巨额罚金,它们的总裁还面临着刑事监禁。 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维护市场竞争实践中,企业可以通过合法的方式取得市场支配地位,甚至垄断地位。 反垄断法虽然不反对合法的垄断,但因为合法的垄断者同样不受竞争的制约,它们就非常可能会滥用其市场优势地位,损害市场竞争,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因此,国家必须对那些在市场上已经取得了垄断地位或者市场支配地位的企业加强监督。 各国法律规定中国《反垄断法》中对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有较细的条文规定,同时设置了豁免条款:“有的经营者市场份额不足十分之一的,不应当推定该经营者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被推定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有证据证明不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不应当认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适用案例:微软在美国、欧盟涉嫌垄断被罚微软公司就是通过控制操作系统的知识产权在全世界的软件市场上取得了市场支配地位,并凭此优势在浏览器、即时通讯等产品上事实捆绑,妨碍了竞争者进入。 1997年,美国司法局控告微软垄断,微软由此饱受诉讼煎熬,最终交出数亿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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