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严重诉讼事项进度的暂时受托控制事务报告公布 (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国企么)

媒体信息,7月18日,国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有限公司严重诉讼事项进度的暂时受托控制事务报告公布。

国开证券作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地下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的受托控制人,继续亲密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利有严重影响的事项,积极实行受托控制人职责,全力保养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利。现就本期债券严重事项报告如下:

一、诉讼进度状况

亚联(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联公司”)于2020年9月向发行人及相关公司提起了诉讼,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了裁定,采用了原告亚联公司的起诉。后亚联公司不服裁定提起上诉,经河北省初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裁定撤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的裁定,并指令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本案。详见发行人于2020年10月9日、2020年11月7日、2021年9月28日、2021年11月2日、2021年12月3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严重诉讼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严重诉讼进度公告》(公告编号:2020-059)、《关于严重诉讼事项裁定的进度公告》(公告编号:2021-062)、《关于严重诉讼事项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关于严重诉讼事项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6)。

近日,发行人收到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对亚联公司起诉发行人及相关公司案件作出了判决,采用原告亚联公司的诉讼恳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亚联公司担负。

二、对发行人偿债才干的影响

由于原告亚联公司已在上诉期内提起了上诉,本案尚待河北省初级人民法院审理,尚未有失效判决,其对发行人财务状况、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暂时无法准确估量。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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