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身份识别有误 总经理受罚!包头乡村商业银行被正告并罚款83.5万 控制层失职 (客户身份识别的基本原则)

8月1日, 中国人民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一项奖励信息显示, 包头乡村商业银行因存在未按规则实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征信异议回答超期等多项违规行为,依据奖励选择,包头农商行被正告并处以83.5万元罚款,同时该行合规风险法务部总经理兼任二级部反洗钱中心总经理刘某强也因未按规则实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被处以2.7万元罚款。

违犯反洗钱和征信规则

作为中央性金融机构,包头农商行在业务运营中存在多项违犯反洗钱和征信控制规则的行为。一方面,该行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践实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存在客户身份信息采集不完整、客户身份资料保管不契合规则等疑问。

控制层失职 总经理受罚

包头农商行合规风险法务部总经理兼任二级部反洗钱中心总经理刘某强遭到内蒙先人行的独自奖励,反映出其作为控制层在相关业务中的失职。作为分管合规风险和反洗钱任务的初级控制人员,理应片面担任并监视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但其在客户身份识别等关键环节却疏于控制,没有尽到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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