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财险因机动车交通异常责任纠纷原告 9月2日在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法院审理 (永安财险被罚)
据媒体信息显示,永安财富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财险”)因机动车交通异常责任纠纷原告,于2024年9月2日在铁岭市银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号:(2024)辽1202民诉前调3798号】。
另据天眼查统计,2024年1月以来,永安财险原告屡次,案件普及重庆、广东、江苏、辽宁等地。从案件案由来看,关键以交通异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责任保险合同纠纷等为主。
地下资料显示,永安财险成立于1996年,位于西安市,是一家以从事保险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300941.6万人民币,实缴资本300941.6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为常磊,任职企业4家。
买保险之日起就被保险了吗?例如,买了保险才两天,出现了交通事故
很多人以为保险骗人,坚持不买保险,保险名声不时不大好。 深究其要素,这与理赔难脱不了干系。 保险理赔难,究竟谁该为此担任?保险公司,代理人,还是投保人?理赔是双方的事情,理赔难不是双方面形成的。 作为投保人,应该废弃对保险的成见,冷静地看待理赔中的各项要求。 同时,为了捍卫自己的利益,在保险上要多投入些精神。 注重保险、学习保险知识,增强法律看法,投保时不违规,出现事故后遵照理赔流程,备齐理赔资料,清楚了解理赔前前后后这些事儿。 一些优秀的保险公司曾经末尾着手改善理赔服务,正经过树立高效、顺畅的理赔系统,让消费者重塑决计。 这是投保人的希望所在。 保险理赔真难?见诸报端的保险理赔纠纷并不多,触及的金额相较全国每年2000多亿元的理赔支出(中国保监会2007年统计数据),更是九牛一毛。 但为什么在很多消费者心中,却有保险理赔难这个根深蒂固的印象呢?保险理赔难成因种种很多消费者,迟迟下不了购置保险的决计,就是由于担忧预先理赔费事,甚至得不到赔偿;即使买了保险,也对未来理赔时会不会遇到费事心存隐忧。 保险理赔,简直成了阻碍群众选择商业保险的最大阻碍。 保险公司难辞其咎俗话说无风不起浪,在保险公司的实践理赔中,客观存在着惜赔现象。 惜赔是一种现象,也是保险公司理赔时的一种心态。 当保险公司的运营压力到一定水平,或许保险公司出于取得更多利润的要求,会对赔款启动一定控制,普通表现为拖赔、少赔、拒赔。 当然,这与保险公司每年遇到大约10%~30%的欺诈赔款,而慎重看待保险赔付不无相关。 保险公司作为营利性机构,追求利润最大化也很正常,但假设运营中有经过牺牲投保人利益而增加理赔支出的动机,只能是因小失大,甚至是得失相当。 良好的市场口碑对保险公司的业务开拓极为关键。 而良好口碑树立起来十分难且缓慢,毁掉却很容易。 很多保险公司都看法到了这个疑问的严重性,加之监管力度增强,投保人维权本钱降低,如今故意刁难投保人,该赔不赔的状况已大大增加。 但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众多,从业人员素质良莠不齐,保险公司外部有利润考核要求,这类个案完全根绝不太或许。 有数据显示,当一家公司为投保人提供服务时,假设投保人感受良好,他会将他的阅历通知10团体;假设投保人感受不佳,他会将他的阅历通知50团体。 所谓的坏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因此,即使如今保险公司在理赔疑问上的态度曾经摆正了,但早期因惜赔疑问造成的恶劣影响消弭起来还要求一定时期。 部分代理人素质优良一些保险代理人职业品德低下或专业知识贫乏,也是形成消费者觉得保险理赔难的一大要素。 虚伪的宣传与刻意或有意的误导,投保环节中的违规行为,比如夸张保证范围和理赔金额,代投保人签字,煽动投保人不照实告知存在的疾病、多报支出等,都给投保人未来的理赔埋下了隐患。 有些投保人,就是由于轻信了业务员的宣传,以为买了一份什么都管的保险,等到出现保险事故,满怀希望地到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时,才发现受了骗。 到时刻绝望、气愤就很难防止了,也很容易将一个代理人的不良行为,迁怒于整个保险业,加大了保险理赔难。 还有的保险代理人,虽然在消费者投保时没有什么违规行为,售后服务看法却十分冷淡;或许发现投保人失去加保及转引见的才干后,在服务上就大打折扣,出现理赔时让投保人自己预备资料、去保险公司开放理赔。 很多投保人并非专业人士,对理赔疑问研讨得也少,往往会由于预备的资料不全或不契合保险公司的要求,来来回回跑好几趟才干把事情办好。 就算最后对理赔额并无异议,顺利地拿到了理赔款,但仍会收回保险理赔难的慨叹。 假设碰到保单业务员曾经分开保险公司,保单变成孤儿单,也很容易出现上述现象。 众所周知,绝大少数保险代理人的从业时期都很短,在保险公司间的跳槽流动率也超越其他行业。 投保人自身的过失一些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自身的过失也是形成理赔纠纷的一大要素。 比拟经常出现的过失包括,投保时不照实告知,隐瞒病史带病投保;不清楚详细的保险责任,比如投保时不细心看条款,或许有时刻就算代理人事先讲明白了,但时期一长就记不清或记错了,潜看法里自然是希望保得越多越好;替代被保险人签名;触发免责条款,如酒后驾车或无照驾驶,等等。 其中最经常出现的错误行为就是因担忧保险公司加费或拒保,在投保时怀着幸运心思,不照实告知安康状况,希望即使出现保险事故也能躲过保险公司的调查,结果在理赔时病史败露,被保险公司拒赔。 这些过失,与很多投保人对保险的注重水平不够、保险知识匮乏、法律看法冷淡有关。 言论导向推波助澜构成保险理赔难印象的要素,还触及到媒体宣传和社会言论导向疑问。 一个很深刻的道理,假设是一件被保险公司正常理赔的案例,报纸电视普通都不会报道,由于没有资讯性可言,抓不住群众眼球;只要出现了理赔纠纷的案例,即负面资讯,才或许见诸媒体,甚至被大肆渲染,由于这契合群众的关注取向。 时期长了,自然会让消费者容易发生保险理赔难的印象。 与保险公司相比,投保人是弱势群体,当理赔出现纠纷时,言论从感情上会倾向于同情弱势群体,从而对保险公司发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在口口相传中,以讹传讹也很普遍。 当一团体向另一团体讲述保险理赔真难的案例时,极少有人去深究案例的详细状况,如合同条款规则、出险状况、拒赔要素等,却热衷积极地传达保险理赔难这样一个看似深得人心的结论。 根控制赔痼疾还需多方联手保险理赔难疑问的症结在于多方面,若想改善这个沉疴已久的疑问,要求监管部门、保险公司、投保人多方共同发力。 监管力度参与从监管方面看,保监会关于保险公司的监视控制、违规处分力度在逐年加大,严厉的监管和高昂的处分代价增大了保险公司的违规本钱,能从源头上切断保险公司客观上不按合同办事的动机。 同时,清算各种霸王条款也是执行之一,比如重疾险风云之后,保险行业协会出台了《严重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经常使用规范》,对重疾险的疾病定义、术语解释、除外责任等都做了规范。 保险公司内控增强保险公司在代理人招聘、曝光违规行为、增强代理人职业品德和从业规范教育等方面也有所作为,并在努力做到对犹疑期内保单100%回访。 为了处置部分代理人的短视疑问,一些保险公司也在探求新途径来参与他们的归属感,比如参与福利、职员制、员工持股等。 重在团体努力外界的努力改动的是大环境,投保人团体对保险的注重才是关键。 假设能努力学习一些保险知识,仔细挑选代理人,投保时细心阅读条款,出现保险事故及时报案,依照保险公司要求预备理赔资料,遇到疑问随时与保险公司沟通,置信保险理赔不再会是难题。 (李小燕)合理拒赔的9个要素保险公司是风险的受让者,也是保险资金的控制者。 为了使大少数投保人的利益不受侵犯,保险公司会对少数不契合法律法规以及条款商定的理赔开放启动拒付。 究竟是由于哪些要素,让有些人花钱买了保证却得不到理赔服务呢?不照实告知在保险公司拒赔的要素中,未照实告知高居首位。 在购置保险前,投保人一定要充沛看法到不照实告知的严重结果。 假设隐瞒或漏报保险公司在投保书中列明的状况,就或许既得不到应得保证,甚至连保费都拿不回来。 方女士患有多年的白内障,且已由医生确诊并启动过一些治疗。 在购置重疾险时,她并没无看法到这与自己买保险有相关,代理人也没有详细讯问。 一年后,方女士觉得视力逐渐降低,到医院审核,结果是要求开刀住院。 方女士的家人索赔时,保险公司以未照实告知为由拒赔。 关于实行如何告知义务时容易犯的几个错误,以及如何实行照实告知义务,可参考本刊保险栏目小专题《绷紧照实告知这根弦》(2008年第3期)。 再次提示投保人,假设在出现保险事故前发现自己在告知环节犯了错误,应该及时与保险公司咨询。 大部分保险公司都会以秉持公正的态度来处置。 超出保险责任范围保险只针对特定风险提供保证,每个保险产品都有规则的保证范围。 只要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保险公司才管。 平先生常年从事长途货运任务,2007年底为自己购置了一份异常险(含异常医疗保证)。 2008年春节时期,平先生驾车形成交通事故,造成其双腿残疾。 在治疗时期,平先生的亲属以为平先生购置了异常险,因此选择经常使用昂贵的出口假肢。 平先生的家眷在操持完相关手续后到来保险公司启动索赔,可保险公司只承当了平先生出院审核、治疗所花的费用,而其占比例最大的假肢费用缺不予赔付,理由是假肢超越了国度社保的范围,保险公司不承当赔付责任。 很多投保人对保险望文生义,比如以为买了车险,出了事故都能索赔;买了重疾险,得了什么大病都可以要求赔偿。 每一份保险,都有自己特定的保证内容,理性的投保人,要以对自己担任的态度事前了解清楚自己买的产品的保险责任范围,而不是一味谴责保险合同是霸王条款。 属免责条款范围在保险合同中,投保人不但要看能保什么的保险责任部分,还要重点关注除外责任(免责条款)。 钱先生2007年2月份买了一份异常险。 6月份他和好友去野外旅游,在一次性攀岩中不幸摔伤。 经过医院治疗出院后,钱先生便到保险公司理赔,但原告知攀岩不属于异常险的保险责任,拒绝赔偿。 钱先生回家翻阅自己的保险条款,才发现条款中将漂流、赛马、攀岩等列为保险的除外责任。 目前一切的保险都有除外责任,比如车险中车辆超载出险、驾驶员酒后驾车等都不在保险范围内;严重疾病保险把遗传性疾病扫除在外;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对自杀、故意杀人等有除外规则。 即使同一险种,不同产品对除外责任的规则也有不同,要格外留意。 普通来说,高风险活动和风险项目都会被列入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 超出缴费宽限期不赔人寿保险大部分为常年合同,缴费时期有的长达几十年。 投保人在缴费时期因出差、遗忘、暂时性经济宽裕等要素或许会出现一些无法按时缴费的情形。 为防止保险单随便失效,保险公司普通给投保人一个宽限期,在宽限期出现保险事故的,仍给付保险金。 但假设过了宽限期仍未交费,又没有保险费智能垫交条款维护的,保单就会进入失效期,出现保险事故就得不到赔偿了。 彭先生2001年5月1日购置了某保险公司的终身寿险,缴费期30年。 2003年起,彭先生由于生意盈余没有按时交纳保费。 2004年8月,在一次性事故中彭先生不幸身亡。 其家眷索赔时遭到保险公司拒绝,理由是彭先生的保单曾经超出该公司规则的60日的宽限期,因此保单曾经失效。 《保险法》规则的宽限期为2个月。 假设因某种要素,60天内都没有交纳保费,投保人还有最后一次性时机令保单妙手回春,那就是开放保单复效。 保单复效在合同效能中止之日起2年内操持均可操持,投保人要填写复效开放书,并依照保险公司的要求,重新提供安康声明书或到指定机构体检。 他人代签名代签名是指在投保书、安康告知、授权委托书、保单回执及各类变卦开放书等保险资料上,保险公司规则需客户(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监护人)亲笔签名却非自己签名的。 假设违犯了此规则,缺少亲笔签名这个要件,保险合同便不成立,理赔更是无从谈起。 马女士去年为丈夫投保了一份严重疾病保险。 事先由于丈夫到外地出差,并且代理人也没有提出异议,马女士就代丈夫在保单上签了他的名字。 但是往年马女士的爱人突然患了急性心肌梗,当她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却以保险单签名不真实、保险合同不成立为由拒绝赔付。 为了防止不用要的费事和纠纷,即使夫妻,也不能想当然地代签投保人的名字,以免日后陷于主动。 真实无法亲笔签名,需由他人代签的,在代签保险单时也一定要取得对方的书面授权书。 假设曾经代签名,要马上与保险公司咨询,与保险公司协商处置。 观察期内出现保险事故观察期又叫等候期,是指在保险合同签署后的一段时期内(通常为3个月到1年),假设被保险人患合同规则的疾病,或许因疾病身故,保险公司不承当赔偿责任。 这种状况在安康保险中最为经常出现。 黄先生2004年8月15日购置了一份某保险公司严重疾病保险,规则观察期为90天。 2004年10月8日,黄先生被查出患有肝癌。 经过翻阅相关条款,黄先生了解到,严重疾病保险是及时给付型保险,只需医院确诊就可以提早取得足额保险金。 于是他在2004年10月13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恳求。 保险公司检查保单状况后,以该保单还在观察期内,不要求承保为由拒绝赔付。 没有过观察期即意味着保险合同没有正式失效,投保人无法失掉相应的赔偿。 之所以会有这项规则,是保险公司基于防范风险的思索,也防止带病投保形成对安康体投保人的不公允。 观察期普通是在被保险人在初次投保时,从合同失效日算起,普通只适用于第一个保险年度,关于可续保单来说,续保年度不再有等候期。 医疗费用重复索赔部分保险产品的赔付,依据的是补偿性准绳。 对因保险事故形成的损失,依据实践损失状况启动补偿,不会让投保人从损失补偿中获利。 郭女士以前买过异常险并阅历过出险事故,虽然保险公司对其启动了赔付但最后的赔付额并没有完全补足付出的医疗费。 因此郭女士就想再多买一份医疗费用险,哪怕出险后保险公司不能全赔但却可以失掉两份赔偿。 2007年终她又在另外一个保险公司买了一份附加医疗费用保险。 2007年12月,郭女士在餐厅就餐时被餐厅上方掉落的盘子击中头部出院治疗。 她顺利地在第一家保险公司失掉了赔付,但她到另外一个保险公司启动索赔时原告知拒绝赔偿。 2006年9月1日起实施的《安康险控制方法》第4条第4款规则,费用补偿型医疗保险的给付金额不得超越被保险人实践出现的医疗费用金额。 即数家保险公司给付的保险金额最终不会超越实践在医院操持出院手续结账时曾经用去的金额。 另外,目前住院医疗费用型保险大都是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中的自费药、一些特殊审核费按比例自付的部分,商业医疗保险也一样不能报销。 理赔资料不完备保险公司对事故的性质认定,对损失的补偿水平,在很大水平上依托开放人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 假设资料不全,保险公司就无法对事故启动判别,而有些资料丧失或短期内难以取得,就会形成理赔延迟,严重者在保险有效期内会造成索赔失效。 李先生2007年给自己的孩子买了一份住院医疗保险,有效期为10年。 2007年年底,李先生的孩子由于肺结核住院治疗,前后共半年时期,治疗费用4.5万元。 出院时只拿了张发票就回家了,安排好孩子之后李先生想到了为孩子购置的医疗保险,随即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开放,在随后开放保险理赔时发现要补交病历、费用清单等资料,于是又跑了几次医院。 折腾的精疲力竭。 依照他的话说,补办这些手续甚至对比顾孩子还让他觉得累。 为了让理赔更顺利、迅速,在出现事故后,就应马上向保险公司讯问要求哪些理赔资料,并依照要求仔细预备,理赔时一次性提交完全,以免给自己既添费事又误事。 遗漏必要手续很多理赔纠纷都是由于投保人不了解保险条款,或未能依照理赔所要求的批转手续或正轨程序而造成的。 例如未操持转让手续等现象,都或许形成不用要的理赔矛盾。 2006年7月,胡某以8万元多少钱从郎某处购置一辆轿车,该车注销车主为郎某。 2006年5月,郎某为该车投保5万元第三者责任险,期限自2006年5月15日零时起至2007年5月15日零时止。 胡某购置该车后未操持车辆过户注销手续,也没通知保险公司。 2006年11月5日,胡某驾驶该车出现交通事故,形成1人死亡。 经交警认定,胡某承当全部责任。 索赔时,保险公司以胡某购置该车未及时通知保险公司且未操持保险转批手续而拒绝赔偿。 《保险法》第34条规则:保险标的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赞同继续承保后,依法变卦合同。 保险标的的转让(转卖、转让、赠与、变卦用途等),多见于财富保险,如车险、家财险。 因此,出现车辆、房屋转让时,一定要按保险合同的商定书面通知保险公司并操持批转手续。 顺利理赔的4个步骤北京的赵先生携父亲到新疆游玩时期,其父不幸因异常事故身故。 赵先生没有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匆忙在外地处置了丧葬事务。 回京后,带着丧夫之痛的他到保险公司索赔时,却因拿不出必需的事故证明、尸体处置证明等资料,无法马上失掉赔付。 从北京到新疆,路途悠远,为了取得完整的理赔资料,赵先生不得不再跑一次性,糜费了不菲的路费不说,也因此将理赔耽误了许多时日。 很多人一提到理赔环节,就觉得头大。 记者也遇到过像赵先生这样被理赔疑问折腾得心力交瘁的读者。 其实,只需了解了保险公司理赔的环节和步骤,对每步要求留意的事项做到心中有数,就会发现理赔门槛其实并没想象中那么高,理赔程序并不复杂,心里会踏实很多。 及时报案《保险法》第22条规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许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出现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出现保险事故(出险)后,相关人员(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应该尽快将保险事故的出现通知保险公司,称为报案,这是一项法定义务。 报案是理赔开放的第一步,报案的及时与否对保险公司来说很关键,或许会相关到能否理赔:一方面,可以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展,另一方面,可以及时调查出现经过、搜集证据。 不同的保险产品,对报案时期的限制不同,其中以异常险、家财险、车险和严重事故对报案时期要求最严厉,有些甚至限定为保险事故出现后的24小时内。 在保险合同中,都有保险事故通知条款一项,一定要依照要求去做。 假设保单上没有标明详细的报案时限,也最好不要超越7天。 报案可以采用书面方式,也可以采用行动方式。 比如可以经过拨打保险公司服务热线(报案电话)、发送传真、委托代理人或直接到保险公司网点等方式报案。 有几项内容是在报案时要求说明的。 1.被保险人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或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 2.保单的基本状况:保单号、投保险种、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缴费状况等,其中以保单号尤为关键。 3.保险事故基本状况:出现时期、地点、事故要素及损害现状、被保险人目前状况等。 假设是财富险,还要告知相关机构的处置状况;假设是医疗保险,通知的内容还要包括就诊医院、诊断结果等。 4.报案人基本信息:姓名、证件号码、与出险人相关、联系方式等,其中联系方式十分关键,要随时坚持疏通。 另外,关于存在非正常要素造成保险事故或许性的案件,如车祸、凶杀、不明要素死亡以及保险事故形成对第三者的损害,或许会引发诉讼的案件等,,除了向保险公司报案外,还应该及时向公安、交警等政府执法部门报案,以便尽快侦破案件,尽快理赔。 Tip1采取电话报案的方式比拟简易。 很多保险公司的服务电话都是不要钱的,而且大部分保险公司都会对通话环节录音,并会在一定时期内留存录音。 为稳妥起见,报案人还可以记下报案时期以及话务员的号码,以便要求时调取录音。 提交相关资料《保险法》第23条规则:保险事故出现后,依照保险合同恳求保险人赔偿或许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许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要素、损失水平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公司会依据提供的证明资料来确定立案与否,因此提供索赔开放资料是最关键也是最繁琐的一步。 很多理赔开放就是由于证明资料不完全、不明晰而要求提供补充证明和资料,耽误了时期。 理赔开放的必备资料包括:被保险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开放人身份证原件、保险合同正本、最近一次性缴费凭证、《理赔开放书》,假设投保人不能去操持索赔,要求他人代办时,还要提交《理赔委托书》(注明授权范围)。 完整无误地填写各种资料,并留存《理赔开放书》的客户联,是开放人要求留意的两件事。 此外,依据状况不同,开放人还要提供其他必需的证明资料。 事故类证明事故类证明大致包括异常事故证明、伤残证明、死亡证明、销户证明等。 医疗类证明包括诊断证明、手术证明、门诊病历及处方、病理及血液检验报告、医疗费用收据及清单等。 受益人身份及与被保险人相关证明受益人身份证明(指受益人自己持身份证即可;若委托他人率领,则要求提供外地公证处出具的委托公证书及其自己身份证明),受益人与被保险人相关证明(如夫妻相关、父母相关、子女相关证明)。 Tip2理赔相关证明和资料可以依照保险合同中索赔开放的详细要求来预备。 但保险公司相关人员也表示,由于某些要素,或许实践操作中的详细要求与合同中写明的会有庞大区别。 出险后应详细阅读保单并在报案时向保险公司任务人员咨询,以掌握应搜集的理赔资料和其有效性。 有条件的,还可对咨询环节做录音。 等候审批依照保险公司要求,开放人提供了一切证明和资料后,保险公司任务人员会依照规则,对有关证据启动搜集,以核实保险事故以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 假设没有发现疑问,理赔开放会进入审核形态。 案件经办人依据相关证据认定客观理想、确定保险责任后,计算给付金额,做出理赔结论。 再经签批人复核无误后结案,保单受益人便可取得赔付了。 从提交资料到结案要求一段时期,依据状况不同会有所差异。 案情简易、保险金额较小、资料完备的,理赔选择会很快作出;反之,调查环节会耗时较长,开放人等候的时期也比拟久。 《保险法》第24条,对保险公司理赔期限的规则为应当及时作出核定。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疑问的解释(征求意见稿)》中,关于及时的解释为,普通为三十日,确有困难的除外。 目前,监管机构、各保险公司都尽量在缩短保险理赔等候时期上下功夫。 比如,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在2006年推出的《北京保险行业异常损伤保险、安康保险服务规范(试行)》中就规则,关于契合索赔条件,且开放资料完全、不要求进一步核实的理赔开放,保险公司应自受理之日起10个任务日内作出理赔选择,并及时将处置结果告知客户。 关于10个任务日内尚无法确定处置结果的理赔开放,保险公司应将处置进度状况通知客户。 Tip3保险公司任务人员调查阶段,不只要求相关部门及机关的配合,作为开放人,也要对保险公司提出的要求给予积极配合,否则会影响理赔款的及时支付。 通知领款保险公司作出赔付选择后,会依照开放书上的咨询方式及地址咨询相关受益人支付理赔款。 承袭顺序假设受益人为指定受益人,则依照合同商定,依照指定顺序支付保险金。 假设受益人为法定受益人,则必需由第一顺序承袭人(配偶、子女、父母)支付,支付人支付前还要签署书面保证,保证由他通知到其他第一顺序承袭人。 若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才干人,则由其监护人代为支付。 支付方式为了简易投保人,保险公司提供的支付方式为:现金、现金支票、转账支票或银行汇款等。 假设采取现金支付方式,支付人要求提供相关证明。 Tip4建议尽量提供受益人的存折复印件,选择为转账方式支付保险金,以增加现金风险。 经常使用此方式前,要求与保险公司签署赞同委托银行划账合同书。 另外,提示受益人不要向外人泄漏银行账户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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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和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同时享用吗?
交通事故和工伤在某些时刻会发生竞合的状况,交通事故与工伤有上方区别,他们的赔偿哪个更高?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可以同时主张吗?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的区别一次性性赔偿的区别在普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除了后续治疗费之外,普通都是一次性性处置赔偿疑问。 而在工伤赔偿中,除了5-10级伤残可以一次性性处置赔偿外,1-4级伤残普通法律不支持一次性性赔偿处置,由于1-4级伤残一次性性处置往往不利于伤者的后半生生活。 通常,假设一名工伤者假设25岁、4级伤残的话,假设按月支付伤残津贴,若在北京普通都有一百万元以上的总额累计。 假设1-3级还有护理费的话,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和护理费总额累计可达数百万元之巨。 所以,1-4级伤残,国度法律普通不支持一次性性赔偿处置,由于伤者吃亏太大了。 目前,在我国有的省、市和自治区中央性法规或规章规则了1-4级可以一次性性处置(如北京、天津等),但赔偿额真的是无济于事,建议伤者及其家眷最好不要采取这种方式,还是按月赔偿有保证。 2011年7月1日,《社会保险法》失效了,1-4级伤者的后半生将会愈加有保证了:第四十一条规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交纳工伤保险费,出现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关于赔偿款由谁支付和法律适用的区别在普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普通赔偿款都是由侵权人或加害人自己来承当,国度不承当任何赔偿责任,普通人身损害赔偿适用的是诸如《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疑问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属于普通民事法律范围。 而在工伤赔偿中,很多项目都是由国度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例如丧葬费、一次性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工伤医疗费、一次性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只要少部分款项由用人单位来支付,例如一次性性伤残务工补助金、5-6级的伤残津贴、停工留薪期工资等。 工伤赔偿适用的是《工伤保险条例》及中央性工伤赔偿法规或规章,属于休息法律范围。 关于5-10级伤残解除合同后后续治疗费由谁承当的区别在普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后续治疗费由侵权人或加害人来承当没有任何异议。 而在工伤赔偿中,5-10级伤残的伤者,在解除休息相关后,二次手术费等后续治疗费普通都由伤者自己来承当。 普通在解除休息相关后,工伤职工就和原单位不存在任何相关了,工伤二次手术费(普通为取内固定物钢板费用)由工伤者自己出。 由于在解除休息相关时,法律规则了工伤者可以要求单位赔偿一次性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性伤残务工补助金等,其中一次性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外面就包括了后续治疗费,然后续治疗费外面就包括了二次手术费用。 如在四川,九级工伤一次性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赔偿有6个月的外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即6个月*3000元=元,这笔补助做第二次手术取钢板普通是没有疑问的。 那工伤职工如何才干让二次手术费由单位出,一次性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自己又能失掉赔偿呢?那就有两个方法:1、暂时不解除休息合同,等做完二次手术再解除休息合同,这样二次手术费用就由单位出了,自己解除休息合同还能失掉一次性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2、和单位协商预付了二次手术费才解除休息合同,要不就不解除休息相关。 关于精气损害赔偿的区别在普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普通只需存在伤残等级就会有精气抚慰金的赔偿,普通各地掌握在一个伤残等级为2000元-5000元的赔偿规范。 而工伤赔偿没有精气抚慰金一说,假设在工伤赔偿中,伤者及其家眷一方在休息仲裁或诉讼中提出精气抚慰金,则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依据,普通不会失掉仲裁或法院的支持。 当然,假设伤者及其家眷在与单位谈判、协商环节中提出精气抚慰金,这个可以和单位商量,但假设单位不赞同此项要求,则不能强加于人、强者所难,毕竟该项要求目前尚无任何法律上的依据。 关于伤残等级的区别目前,我国工伤伤残等级鉴定规范的依据为《休息才干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2006)。 而其他普通人身损害伤残等级鉴定暂时全国还没有一致的规范,只要《路途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2002)和医疗事故分级规范(试行)。 普通来说,关于同一种伤情,工伤伤残等级要比交通事故等的伤残等级更有利于伤者,比如说相同是脾切除,依照工伤属于6级或7级(以35岁为界,35岁以下是6级),而依照交通事故评残只能评为8级伤残。 再比似乎样是手掌骨折,依照工伤可评为10级,而按交通事故评残或许基本评不下级别。 之所以会出现同种伤情不同伤残等级鉴定结果,是由于工伤和交通事故两者评残的鉴定依据不同所致。 关于能否城镇户籍的区别在普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赔偿额存在城镇户籍和乡村户籍的区别,而且城镇户籍往往赔偿额超越乡村户籍的两倍以上,相差悬殊。 而在工伤赔偿中,则没有城镇户籍和乡村户籍的任何区别,两者赔偿额完全一样。 所以,在有些案件中,因即没有休息合同也没有任何社保、无法区分能否属于休息相关的状况下,伤者及其家眷在选择是依照工伤程序来启动赔归还是选择依照人身损害来启动索赔,要求启动事前准确计算。 假设依照工伤计算赔偿的更多,那就依照工伤程序启动;假设依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更多,那就依照人身损害赔偿启动诉讼处置。 关于能否存在过失的区别在普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普通都会触及过失责任分担,依照侵权双方过失大小承当不同的赔偿责任比例。 而工伤不存在过失疑问,只需是属于工伤,国度或单位要承当百分之百的赔偿或补偿,工伤者自己不承当任何损失。 关于诉讼时效的区别在普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中,普通诉讼时效是1年,从受损伤之日起计算。 而工伤认定开放的时效也是一年,伤者及其家眷应在受损伤或职业病鉴定后1年之外向休息部门开放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伤残鉴定结论出来后,准绳上也是一年内何时提出休息仲裁开放赔偿,法律对此不严厉执行一年休息仲裁开放时效规则,依据详细状况掌握。 工伤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出现重合时的区别在我们国度,关于交通事故造成的工伤,是最为经常出现的一种重合,能否可以失掉双重赔偿,国度没有一致的法律来规则。 这个由各省、市和自治区来规则,而且规则也并不分歧。 在北京等省市,是可以失掉双重赔偿的,由于法律没有相抵触的规则,而且《北京市休息和社会保证局北京市初级人民法院关于休息争议案件法律适用疑问研讨会会议纪要》中规则除了一次性性票据报销的除外均可以取得赔偿(双赔);而在四川等省市自治区,却规则了不能失掉双重赔偿,而是相似地规则了交通事故赔偿额缺乏的工伤保险应当补足差额。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形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取得民事赔偿后能否还可以取得工伤保险补偿疑问的回答》([2006]行他字第12号):“因第三人形成工伤的职工或其远亲属,从第三人处取得民事赔偿后,可以依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则,向工伤保险机构开放工伤保险待遇补偿。 ”律师在此建议各地仲裁机构或法院,在工伤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出现重合时,除了一次性性票据报销的之外其他赔偿项目均应取得双赔,自创首都北京的做法,这样更有利于维护伤亡者及其家眷。
保险公司交通事故争辩状
争辩状的写作目的与起诉状、反诉状、上诉状、再审开放(诉)书的写作目的是针锋相对的。 原告和被诉人经过争辩状,回答、反驳对方诉状的诉讼恳求,以减免争辩人的责任。
【一】二审争辩状
争辩人(一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曹某某,汉族,身份证号码:
争辩人(一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陈某某,汉族,身份证号码:
争辩人(一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某,汉族,身份证号码:
争辩人(一审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曹某某,汉族,身份证号码:
争辩人因诉被争辩人深圳市某某混凝土有限公司连带承当钟某某交通事故致曹某某、陶某某死亡的民事损害赔偿二审一案,广东仁人律师事务所周叶锋律师作为争辩人的委托代理人,现依据查明理想,结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则,就本案宣布如下争辩意见,供合议庭评议参考:
一、关于死者曹某某死亡赔偿金赔偿规范的认定疑问。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疑问的解释》和最高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寓居地在城镇的乡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2005)民他字第25号]的有关规则,都没有明白扫除在城镇生活,但无经济支出者就不能依照城镇居民的规范赔偿,同时,因户籍而形成的“同命不同价”现象,早已被法学通常界和众多司法实例所否认。
尤其在同一事故中,既有城市的受益者又有乡村的受益者的案件,更应按同一个规范执行。
因此,本案中曹某某应按深圳市城镇居民的规范赔偿。
二、一审法院将赔偿总额先减保险公司承当的强迫保险责任限额再按责任比例分担的计算方法是正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路途交通安保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出现交通事故形成人身伤亡、财富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迫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超越责任限额的部分,依照下列方式承当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出现交通事故的,由有过失的一方承当责任;双方都有过失的,依照各自过失的比例分担责任。
因此一审法院将赔偿总额先减保险公司承当的强迫保险责任限额再按责任比例分担的计算方法是正确的。
三、关于本案责任划分承当比例疑问,依我国法律规则和司法通常,关键责任赔偿比例为60%-90%之间。
本案中,争辩人曹某某虽属无证驾驶,但其在事故出现时并无任何其它违章行为,其无驾驶证与事故出现并无直接因果相关。
依照《路途交通事故车辆技术鉴定书》和《检验报告》,肇事车辆(粤b/b4330)自身存在严重安保隐患,前后制动(刹车)不灵,转向指示灯不亮,基本不具有上路行驶条件。
就行驶部分而言,本次事故责任完全在于原告一和原告二。
加之原告肇预先逃逸,耽误了抢救时期,减轻了损害结果。
因此,依据本案的详细状况,应按9:1比例划分赔偿责任的承当为宜。
四、关于保险公司先行赔付疑问。
依照我国保险法的有关规则,设立机动车保险的目的,就是为了保证受益人能及时、足额的失掉相应的赔偿。
虽然在车险合同中有规则:交通肇预先逃逸的,保险公司不承当赔付责任,应由肇事者承当赔偿责任。
但这种规则仅是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的商定,即仅在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才有效能,是一种“对内效能”,而对受交通肇事损害的第三者来说,并不发生法律效能,这是契合合同的相对性原理的。
因此,本案中,原告三就当依照保险法和车险合同的相关规则,先行承当对两位死者、一位伤者的赔偿责任,而保险公司与原告一、原告二之间的赔偿责任划分与承当,应由他们另行处置。
五、关于精气损害赔偿疑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疑问的解释》中,明白将精气损害抚慰金和死亡赔偿金分开,也就是说死亡赔偿金被列为财富损失部分,“死亡赔偿金及精气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性给付”(第33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疑问的解释》第九条规则的“精气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2、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在这里,死亡赔偿金仅是精气损害抚慰金的一种方式,两者并不具容纳相关,更不能两者相抵。
广东省法院,省公安厅《关于处置路途交通事故案件若干疑问的意见》第19条也规则:因交通事故致人伤残或许死亡,当事人据此提起精气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可依据交通事故的结果、责任大小等状况确定赔偿数额。
从以上规则可以看出,原告方不只应当赔偿死亡赔偿金,而且也不应以原告能否清查刑事责任来作为三位原告能否应承当精气损害抚慰金的条件。
六、争辩人曹某某确为死者夫妻共同收养多年,因死者夫妇两人户口薄分开,所以曹某某户口只能落在死者之夫曹某某的户口内。
一审讯决仅以曹某某户口不在死者陶某某户口薄内,就认定收养相关不成立,理据缺乏。
七、争辩人陈某某虽有退休金,但数额很少,现其年轻多病,还要承当对妻子的扶养责任,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因此理应取得扶养费的赔偿。
另外,在操持丧事环节中,亲属共来十几人,其路费及误工费也理应取得赔偿。
八、原告人钟某某量刑偏轻。
钟某某严重违犯交通法规,形成两人死亡、一人受伤的严重交通事故,交通肇预先故意逃逸,归案后也未向死者家眷给予任何赔偿,理应从重惩罚。
而一审讯决仅以其认罪态度较好这一理由,即从轻处分,清楚属于罪刑不相应。
请二审法院公正审理,以保养争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二】争辩状
争辩人:**财富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
担任人:**职位:公司经理
地址:安徽省宿州市*******************************。
因被争辩人诉争辩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争辩人宣布争辩意见如下:
一、本案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张**起诉争辩人在法律相关的看法上存在错误,请依法采纳其对争辩人的诉讼恳求。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当事人之间的法律相关为侵权法律相关,当事人因商业三者险惹起纠纷的法律相关为合同法律相关,保险人直接向受益人赔偿保险金有两个依据:一是法律的明白规则;二是保险合同的商定。
被保险人马**与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并未商定保险人直接向受益人赔偿,针对本案张**与争辩人之间不存在理想上或法律上的权益义务相关,被争辩人对争辩人的诉讼恳求在理想和法律依据,请法院依法采纳被争辩人张**对争辩人的诉讼恳求。
二、退一步说,即使诉讼主体分歧,本次事故中保险人对被保险人也存在着法定和商定的不予赔偿的情形。
首先,被保险人将保险车辆挂靠,经常使用性质由非营业变为营业,保险标的的风险水平显然参与,被保险人并未实行通知义务。
经过证据保险单、合同书、同科汽车租赁可知,被保险人将保险标的的经常使用性质从非营业变为营业,保险标的的风险水平清楚参与,被保险人对保险人依法应实行通知义务,但被保险人并未实行。
依据《保险法》五十二条之规则因保险标的的风险水平清楚参与而出现的保险事故,被保险人未实行通知义务的,保险人不承当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其次,依据保险合同之商定,保险事故出现后驾驶人逃逸的,保险人不担任赔偿。
经过事故认定书知,事故出现后,驾驶人驾车驶离现场。
《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四条明白规则事故出现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状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遗弃保险车辆的,保险人不担任赔偿。
综上所述,被争辩人起诉争辩人在理想和法律上的依据,请法院依法采纳其诉讼恳求。
此致
埇桥区人民法院
争辩人:**财富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州中心支公司
20XX年10月10日
【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综合争辩状
争辩人:李某
代理人:XX律师事务所李XX律师
争辩人兹就杨某等7位原告的《民事起诉状》(即<2012>永民初字第1050、952、1052、1053、997号等案号)争辩如下:
争辩人对承当事故全部责任没有异议,7位原告依法成立的诉讼恳求部分,应当由保险公司在交险强及商业险保险责任范围内承当赔偿责任,原告有部分诉讼恳求与理想不符、没有法律依据,应予采纳。
争辩人的关键理由如下:
一、请人民法院依法追加车辆甘nxxxxx和车辆甘xxxxx警车在交强险责任范围承当无责赔付本案伤者对应的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为原告。
二、7位原告部分诉讼恳求不成立,依法应予以采纳。
1、争辩人曾经承当了7位原告部分医疗费用、误工费、护理费、住院等费用(详细详见原告李某支付给7位原告费用清单表),原告主张的自费药物应当由各位原告自己承当,争辩人恳求法院审查7位原告用药清单上的药品合理性。
2、争辩人对6位原告伤残赔偿金计算规范和依据有异议,应当依照事故出现时(2XXX年10月7日)有效的法律规则处置。
马某、杨某2位原告的残疾水平鉴定书有异议:马某在事故出现后有且只要一次性于20XX年10月7日---20XX年11月14日在xx省xx县人民医院住院病案资料出院诊断结论为头部外伤、全身软组织损伤、梨状机综合症,没有任何骨折显示,而其2XX年11月以腿部骨折作伤残鉴定,与本案交通事故马xx的受伤状况没有因果相关(即没有关联性),法庭不应采信。
杨xx的伤残鉴定机构主体不合法,依据2XX5年 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经过、2XX5年10月1日实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控制疑问的选择》(以下简称《选择》)第七条明白规则:“侦查机关依据侦查任务的要求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 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 ”
所以恳求人民法院不应采信该鉴定意见。
3、争辩人对马某等7位原告误工费和护理费有异议,由于计算规范过高,就应该按乡村居民或城镇居民基本规范计算;计算时期过长,应该按实践住院天数和出院时医嘱天数为准。
4、争辩人对马某等7位原告住院伙食补助费均有异议,应按每人每天10元规范计算或许依照外地法院司法审讯通常予以确定。
6、争辩人对杨某的后续治疗费元和、徐某的后续治疗费元均有异议。
二位原告主张的续医费用没有法律依据,是不确定的数据,应待实践出现后,再行主张。
请法院不予支持。
7、争辩人对杨某陪员床费390元、美容线便盆资料费70元、复印费50均有异议,请法院不予支持。
8、争辩人对马某等7位原告的支出证明以及护理人员的支出证明采用单位的书证均没有单位担任人签名或盖章,没有营业执照和税务注销证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没有原告与用人单位的休息合同,没有爱伤前一年平均工资证明,应缴团体所得税的没有征税证明,或许没有社会保险证明。
人民法院不应采信,树立按乡村居民或城镇居民基本规范计算。
总之,7位原告的部分诉请与理想不符,没有法律依据,不能成立,请人民法院依法采纳。
三、争辩人除曾经为原告垫付医疗费用元外,并先行预付原告赔偿款项,该款项应从原告应得赔偿金额中予以扣除(详见详细详见原告李某支付给7位原告费用清单表和原告李某的证据资料清单)。
四、争辩人依法为事故车辆在原告人保财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迫保险落第三者责任保险限额为50万元的商业险。
因此,本案依法由争辩人承当的赔偿责任应由原告人保财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承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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