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年以来已被行动屡次 东岭被行动6833550元 触及陕西甘肃新疆等地 (去年至今)
据媒体信息显示,2024年8月27日,东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列为被行动人【案号:(2024)甘0402执2541号】,行动标的6833550元。
另据天眼查统计,2024年1月以来,东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约10余次成为被行动人,案件普及陕西、甘肃、新疆等地。所谓被行动人,是指在法定的上诉期满后,或终审问决作出后,拒不实行法院判决或仲裁判决的当事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被行动人未按行动通知实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任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行动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富状况。
所谓行动标的,是指案件中要求行动的金额。这个数字包括了被行动人要求支付给放闭行动人的本金、利息以及或许存在的迟延实行金等款项。
地下资料显示,东岭成立于1980年,位于宝鸡市,是一家以从事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144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黑记,任职企业19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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