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公布延伸接受指定买卖申报指令时期的通知 (上交所公布延期公告)

admin1 4个月前 (10-06) 阅读数 1104 #股票

上交所公布延伸接受指定买卖申报指令时期的通知,为了进一步优化指定买卖业务料理效率,接受指定买卖申报指令时期由每个买卖日的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调整为每个买卖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00。


廉洁自律各项规则

廉洁自律是广阔党员干部的基本行为准绳,是党员干部的立身之本、处世之道和为政之要,也是党和人民对党员干部的基本要求。 上方是我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廉洁自律各项规则。 欢迎阅读!

廉洁自律各项规则

1、制止应用职权谋取不合理利益

党员指导干部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 制止应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合理利益。 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索要控制、服务对象的钱物;

(二)接受或许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回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四)接受下属单位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或许团体赠送的信誉卡及其他支付凭证;

(五)以虚报、谎报等手腕失掉荣誉、职称及其他利益;

(六)用公款公物筹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七)接受下属单位或中央、部门及企业事业单位用公款布置的公家旅游活动;

(八)用公款为指导干部住宅装备电脑和支付上网费用。

2、不得接受有关单位和团体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一)各级指导干部一概不得接受下列单位或许团体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1.控制和服务的对象;

2.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团体;

3.外商、私营企业主

4.其他与行使职权有相关的单位和团体。

(二)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后,指导干部接受上述第(一)条所列单位或许团体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不论数额多少,一概给予正告以上的党纪奖励直至开除党籍,或许责令辞职、免职、解职、解雇等组织处置。

要求给予行政奖励或许其他纪律奖励的,依照有关规则给予相应的奖励。

(三)指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接受与该指导干部行使职权有相关的单位和团体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应当清查该指导干部的责任,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奖励。

查实自己知道的,依照上述第(二)条处置。

(四)向指导干部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团体和单位,应当依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人相应的纪律奖励。

(五)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前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主动如数上交、照实报告组织的,依据情节,可以不予奖励、免予奖励或许减轻奖励;不上交、不主动报告组织的,依照上述规则处置。

3、不得收受或许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

(一)党和国度机关任务人员在国际交往中,不得收受或许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因各种要素未能拒收的礼品,必需注销上交。 在国际交往(不含亲友之间的交往)中收受的其他礼品,除价值不大的以外,均须注销。

(二)依照规则须注销的礼品,自收回礼品之日起(在外地接回礼品的,自回本单位之日起)一个月内由自己照实填写礼品注销表,并将注销表交所在机关指定的受理注销的部门。 受理注销的部门可将礼品注销状况在本机关内发布。

注销的礼品按规则应上交的,与礼品注销表一并上交所在机关指定的受理注销的部门。

(三)关于收受后应注销、上交的礼品在规则期限内不注销或不照实注销、不上交的,由所在党组织、行政部门或纪检监察机关责令注销、上交,并给予批判教育或许党纪政纪奖励。

4、在对外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回礼品的规则

(一)国度指导人、政府部门和中央政府担任

人出国访问,依据国际惯例和国别状况,可以酌情赠送礼物。 对初次访问我国的外宾,假设对方赠礼,可以适当回赠。

对来华协助树立、不要钱讲学或许常年任务的本国专家、学者和技术人员离华回国时,可以赠送纪念晶。

对再次或许屡次访问我国的外宾,包括参与活期商量、会晤、会议等活动的外宾,可以商对方相互免赠礼品。 假设对方坚持赠礼,可以向代表团团长及其夫人、关键成员适当回礼。

对外赠送礼物必需贯彻浪费、从简准绳,礼物应尽量选择具有民族特征的纪念品、传统手工艺品和适用东西,朴素小气,不求奢侈。

(二)所回礼物,价值依照我国市价折合人民币不满200元的,留归回礼人经常使用;200元以上的,依照以下方法处置:

1.珍贵礼品,黄金、珠宝制品,初级工艺晶,有关键历史价值的礼品,由回礼单位交礼品控制部门送有关机构或许博物馆保管、陈列。

2.专业用品、设备器材和具有科研价值的礼品,可以留给回礼单位。

3.初级耐用品,汽车、摩托车,交礼品控制部门;电视机、摄像机、录像机、组合音响、高档照相机等,交礼品控制部门处置,经礼品控制部门赞同后也可以留给回礼单位。

4.食品、烟酒、水果类礼品,可以归回礼人自己或许其所在单位。

5.高中档适用东西,如钟表、收录机、衣料、服装等,依照国际市价折半价由回礼人所在单位处置,可以照顾回礼人,每人一年以两件为限。

6.其他珍贵东西和未经礼品控制部门同意归回礼人或许其所在单位的东西,全部交由礼品控制部门处置。

礼物变卖支出一概上缴国库。

(三)在对外公务活动中假设对方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应当谢绝;确实难以谢绝的,所收礼金、有价证券一概上缴国库。

(四)回礼人应当依照《国务院关于在对外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回礼品的规则》的要求填写礼品申报单。

(五)出访、来访以外的其他对外交往中赠送礼品的规范和接回礼品的处置,参照前列有关规则操持。

(六)对外赠送礼物金额由财政部和外交部规则。 两部可以依据我国物价的变化,对金额作出调整并发文通知,其他任何部门均无权变卦。

不准故弄玄虚、虚报朴实

不准搞脱离实践、沽名钓誉的各种“笼统工程”、“政绩工程”;严厉控制各种项目的节庆、达标评选活动。 对以虚报等手腕失掉荣誉及其他利益的,要依照有关规则严肃处置。 对搞方式主义、官

僚主义引发群体性事情、形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不良政治影响的,必需仔细查处,严肃清查有关指导干部的责任。

不得在引进资金、项目中失掉奖金

党政干部在引进资金、项目后按一定比例或一定规范失掉奖金或其他物质性奖励,实质上是从事经济生活中的有偿中介活动。 而且这种活动容易诱发贿赂行贿、贪污私分国有资产,以及其他以权谋私行为。 《中国共产党党员指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绳(试行)》第二条第(--)项明白规则,党员指导干部不准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中国共产党纪律奖励条例(试行)》第八十八条也明白规则,党和国度机关、人民集团中的党员干部,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依照经商办企业错误处置。 因此以下人员不应适用中央政府对引进资金、项目的物质奖励政策。

(一)党和国度机关、人民集团中的党政干部;

(二)具有行政控制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的党政干部,其他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政指导干部;

(三)指导班子由省部级以上党委控制的企业的中层以上指导干部,指导班子由地厅级党委控制的企业的指导班子中的指导干部。

上列人员为外地引进资金、项目做出关键奉献的,可作为年终评优和评选各种先进的参考条件予以奖励。 如以引进资金、项目失掉奖励为名贿赂行贿、贪污私分国有资产,以及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当严肃查处。

制止私自从事营利活动

党员指导干部要严防商品交流准绳侵入党的政治生活和国度机关的政务活动。 制止私自从事营利活动。 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团体经商、办企业;

(二)违犯规则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许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三)违犯规则买卖股票;

(四)团体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许投资人入股

47.严禁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

(一)县及县以上党政机关(包括党委机关、国度权利机关、行政机关、审讯机关、检察机关),要坚决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历来的规则,不准经商、办企业。 所兴办的各类经济实体,必需与党政机关在财务、称号、人事等方面彻底脱钩。 严厉划

清党政机关控制职权与经济实体运营权的界限,凡是经济实体,必需依据国度法律和政策的规则,自主运营、自傲盈亏。 严禁用经济实体运营所得参与机关干部的工资、奖金、补贴等支出或用作其他福利开支。 严禁党政机关应用自己掌握的权利为经济实体谋取合法利益。

在以后机构革新试点和下一步机构革新中,由政府经济控制部门建制转成为经济实体的,要严厉实行政企职责分开,不能“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不能再行使政府部门的行政控制职能。

(二)县及县以上党政机关在职干部一概不得经商、办企业,不得兼有党政机关干部和企业职工双重身份。 在机构革新试点中,应支持和奖励一部分干部从党政机关分别出来,从事包括第三产业在内的各种经济活动,尤其应倡议其中的专业技术人员领办、承包、租赁盈余、微利企业,兴办开发性、服务性的经济实体。 但这些人员不能保管原在党政机关担任的职务,不能再以党政机关的名义或以党政机关干部的身份从事运营活动,要与党政机关脱钩。

严禁应用职权采取不合理手腕在股票、证券买卖中谋利.

党政机关任务人员将其合法的财富以合法的方式投资于证券市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时,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则,严禁下列行为:

(一)应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或许采取其他不合理手腕,索要或许强行买卖股票、索要或许倒卖认股权证;

(二)应用内情信息直接或许直接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或许向他人提出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的建议;

(三)买卖或许借他人名义持有、买卖其直接业务管辖范围内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四)借用本单位的公款,或许借用控制和服务对象的资金,或许借用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团体的资金,或许借用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相关的单位和团体的资金,购置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五)以单位名义集资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六)应用任务时期、办公设备买卖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 ;

(七)其他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掌握内情信息的党政机关任务人员及有关人员不准买卖股票

(一)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以及上市公司的国有控股单位的主管部门中掌握内情信息的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上述主管部门所控制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二)国务院证券监视控制机构及其派出机构、证券买卖所和期货买卖所的任务人员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买卖股票。

(三)自己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证券公司、基金控制公司任职的,或许在由国务院证券监视控制机构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历的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投资咨询机构、资产评价机构、资信评价机构任职的,该党政机关任务人员不得买卖与上述机构有业务相关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四)掌握内情信息的党政机关任务人员,在分开岗位三个月内,继续受《关于党政机关任务人员个物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则》的约束。

(五)党政机关任务人员违犯;《关于党政机关任务人员个物证券投资行为若干规则》的,应当给予党纪奖励、行政奖励或许其他纪律奖励;有罪恶嫌疑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有违法所得的,应当予以没收。

县处级以上指导干部在退(离)休后三年内,不准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

(一)党和国度机关的退(离)休干部,不得兴办商业性企业,不失掉这类企业任职,不得在商

品买卖中居间取酬,不得以任何方式介入倒卖消费资料和紧俏商品,不得向有关单位索要国度的物资,不得启动金融活动。

(二)党和国度机关的退(离)休干部,不失掉全民一切制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公司)担任任何指导职务(含声誉职务)和其他控制职务,企业也不得延聘他们任职。 曾经任职的,必需辞去职务。

(三)党和国度机关的退(离)休干部,可以应聘到非全民一切制的非商业性企业任职,但到自己原所在机关主管的行业和企业任职,必需在操持退(离)休手续满两年以后。 到这些企业任职的,要经所在机关退(离)休干部控制部门同意,并与聘用单位签署合同。

退(离)休干部应聘到这些企业任职时期,原所在机关应即中止其享用的各项生活待遇,改由企业担任。 自己在企业所得报酬数额,最高不得超越其原工资与原机关干部平均奖金之和。 退休干部到企业任职,应向原机照顾实呈报自己的支出。 按此规则执行的,在分开企业后由原机关恢复其原生活待遇;不按此规则执行的,应取消其退休待遇,并不再恢复。

(四)党和国度机关的退(离)休干部从事养殖业、种植业消费,启动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讲学、写作、翻译,以及从事为改善机关后勤服务而兴办小卖部、洗衣房、理发室等运营服务活动,继续按中发亡1984)27号文件的有关规则执行,取得合理报酬,严厉照章征税,其原享用的退(离)休待遇不变。

(五)县(处)级以上指导干部在离任和退 (离)休后三年内,不准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域和业务范围内的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聘任,不准团体从事或代理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经商办企业活动。

制止铁面无私、化公为私

党员指导干部要遵守公共财物控制和经常使用的规则。 制止铁面无私、化公为私。 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用公款报销或许用本单位的信誉卡支付应由团体担负的费用;

(二)借用公款逾期不还;

(三)自费出国(境)旅游或许变相出国(境)旅游;

(四)用公款介入高消费文娱活动和失掉各种方式的俱乐部会员资历;

(五)以团体名义存储公款。

严禁用公款出国(境)和变相出国(境)旅游

严禁借调查、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用公款变相出国(境)旅游,不准违犯规则跨地域、跨部门组织出国(境)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参与访问国度、绕道或延伸在国(境)外逗留时期。 党政机关要严厉控制指导干部出访,普通性调查和没有明白目的及实质内容的出国(境)活动要坚决制止。 中央党政机关的指导干部普通不得独自组团出国(境)启动立法、司法、财税等范围的调查和交流。 党政机关的省(部)级指导干部,未经党中央或国务院同意,不得在国(境)外掌管和参与经贸洽谈会、展销会、招商会等经贸活动,不得出国(境)启动股票发行的推介活动,不得参与企业事业单位团组出国(境)。

严禁用公款旅游

(一)各级指导干部,首先是初级干部,必需做到不用公款旅游,假设违犯规则,指导机关和纪检部门要责令他们仔细审核,严肃处置。 对查处不力的部门和单位,下级要清查其指导责任。

(二)严禁借出差、休会等名义用公款旅游。 干部出差应依据任务要求,经主管指导同意后按方案执行。 出差时期,要严厉遵守任务纪律和财经纪律,不支持分开任务地域,用公款到旅游区、名胜区旅游。 对违犯纪律的要提出批判,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奖励,超支费用不予报销。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人民集团、学术组织,准绳上不失掉旅游城市和景色名胜区召休会议。 如确需到这些中央召休会议,应报下级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并征妥外地人民政府的赞同,在时期布置上要避开旅游旺季。

一切会议都不得用公款组织旅游。

(三)坚决制止以观赏学习为名用公款旅游。 各地各部门要严厉控制外出观赏学习。 如确有必要组织外出观赏,跨县的,要报地(市)主管部门同意;跨地(市)的,要报省级主管部门同意;跨省的,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并事前征得观赏地域省人民政府和应酬单位的赞同。 ;否则,一概不予应酬。 一切的外出观赏学习,都应明白目的,控制人数,严厉规则时期、往复路途和经费数额。 不按规则办事,绕道或中途滞留用公款旅游的,按违纪处置,费用不予报销。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书记、省长、主席、市长跨省活动,应区分报中央或国务院指导同志同意。 中央、国度机关部长离京外出,应事前向中央办公厅或国务院办公厅报告。

(四)各级干部疗养、疗养和探亲,必需严厉执行国度有关规则。 正副省(部)长级干部外出疗养、疗养时,因病或年轻体弱确需家眷陪同的,经同意,只报销一名家眷的同席车船机票费和住宿费。 各地域、各部门、各单位不得用公款组织离退

休干部旅游或以其他名义变相旅游,不得把离休干部的公用经费发给团体。 离休干部观赏工农业树立项目活动,应按有关规则严厉控制。

(五)财务部门和财会人员要严厉按规章制度办事,梗塞用公款旅游的破绽。 对违犯规则的费用,无论是谁花的、谁批的,;都不予报销。 各级指导干部要支持财务部门和财会人员实行职责。 假设指导干部强令报销用公款旅游或变相旅游的费用,财会人员有权拒绝操持,并向下级主管部门、纪检部门照实反映。 下级主管部门和纪检部门应查明状况,严肃处置。 财会人员应模范遵守财经纪律,违章秉公、丢弃职责的,要严肃批判,责令矫正。

@一切股民 收盘买卖机制行将调整!

近日,上交所发布修订后的证券收盘买卖机制规则,采用收盘集合竞价!通知为进一步保养收盘阶段的多少钱颠簸,近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上交所调整收盘买卖机制,实施三分钟收盘集合竞价,并对《上海证券买卖所买卖规则》启动了修订。 同时配套修订了《上海证券买卖所沪港通业务虚施方法》《上海证券买卖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买卖控制方法》《上海证券买卖所证券异常买卖实时监控细则》及《关于新股上市初期买卖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上证发〔2015〕59号)。 上交所此次发布的五份通知区分对实行收盘集合竞价、沪股通买卖规则修订、调整股票停牌后复牌时期、新股上市申报多少钱、风险警示股票换手率异常动摇等五项内容启动了修订。 上交所强调,收盘买卖机制及相关调整将自2018年8月20日起实施。 上交所实行收盘集合竞价本次买卖机制调整明白了股票的收盘价经过集合竞价方式发生,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为每个买卖日的14:57至15:00。 和每个买卖日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中的后5分钟(9:20至9:25)相反,在14:57至15:00的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上交所买卖主机不接受投资者的撤销申报。 沪股通买卖规则修订当日额度在上交所收盘集合竞价阶段经常使用终了的,联交所证券买卖服务公司暂停接受该时段后续的买入申报,但依然接受卖出申报。 尔后在上交所延续竞价阶段末尾前,因买入申报被撤销、被上交所拒绝接受或许卖出申报成交等情形,造成当日额度余额大于零的,联交所证券买卖服务公司恢复接受后续的买入申报。 当日额度在上交所延续竞价阶段或许收盘集合竞价阶段经常使用终了的,联交所证券买卖服务公司中止接受当日后续的买入申报,但依然接受卖出申报。 在上述时段中止接受买入申报的,当日不再恢复,上交所另有规则的除外。 调整股票停牌后复牌时期上交所对买卖监管相关规则中关于“盘中停牌时期继续至当日14:55”的规则做了调整,将证券停牌时期调整至当日14:57分,并于14:57分复牌,尔后进入后续买卖阶段。 股票开市时期停牌并复牌的,停牌时期,投资者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 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 基金、债券、债券回购开市时期停牌并复牌的,停牌时期,投资者无法以继续申报。 新股上市申报多少钱新股上市首日,投资者的申报多少钱应当契合以下要求,超出有效申报多少钱范围的申报为有效申报:收盘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申报多少钱不得高于发行多少钱的120%且不得低于发行多少钱的80%;延续竞价阶段、开市时期停牌阶段和收盘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申报多少钱不得高于发行多少钱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多少钱的64%。 关于股票的其他3类上市情形:增发上市、暂停后恢复上市、退市后重新上市,其上市首日收盘集合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多少钱范围维持现状不变,即“申报多少钱不得高于前收盘价的900%且不得低于前收盘价的50%”;后续有效申报多少钱范围调整为“申报多少钱不高于最新成交多少钱的110%且不低于最新成交多少钱的90%”。 风险警示股票换手率异常动摇风险警示股票盘中换手率到达或超越30%的,属于异常动摇,上交所可以依据市场要求,对其实施盘中暂时停牌,停牌时期继续至当日14:57。 小知识什么是集合竞价?集合竞价是指在今天还没有成交价的时刻,可依据前一天的收盘价和对当日股市的预测来输入股票多少钱。 在这段时期里输入计算机主机的一切多少钱都是对等的,不要求依照时期优先和多少钱优先的准绳买卖,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准绳来定出股票价位,这个价位就被称为集合竞价的价位,而这个环节被称为集合竞价。 集合竞价最大成交量准绳,即以此多少钱成交能够失掉最大成交量。 高于集合竞价发生的多少钱的买入申报全部成交;低于集合竞价发生的多少钱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等于集合竞价发生的多少钱的买入或卖出申报,依据买入申报量、卖出申报量的多少,按少的一方的申报量成交。 快来学新规问答1此次收盘买卖机制调整后,买卖时期是如何布置的?本次买卖机制调整明白了股票的收盘价经过集合竞价方式发生,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为每个买卖日的14:57至15:00。 关于股票买卖而言,调整后,每个买卖日的买卖阶段将包括:收盘集合竞价阶段(9:15~9:25)延续竞价阶段(9:30~11:30、13:00~14:57)收盘集合竞价阶段(14:57~15:00)开市时期停牌并复牌的证券除外。 提示投资者留意:对基金、债券、债券回购置卖的延续竞价时期仍为9:30至11:30、13:00至15:00。 2此次收盘买卖机制调整是怎样影响收盘价发生方式的?此次收盘买卖机制调整后,股票买卖收盘价的发生方式调整为“经过集合竞价的方式发生”。 也就是,收盘集合竞价阶段,系统将对已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性集中撮合,成交价确实定准绳同收盘集合竞价的成交价确定准绳。 关于收盘集合竞价不能发生收盘价或未启动收盘集合竞价的,以当日该股票最后一笔买卖前一分钟一切买卖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买卖)为收盘价。 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 此外,基金、债券、债券回购置卖的收盘价发生方式维持不变。 3在收盘集合竞价阶段,即时行情包括哪些内容?与收盘集合竞价时期相反,收盘集合竞价时期的即时行情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前收盘多少钱、集合竞价虚拟参考多少钱、虚拟婚配量和虚拟未婚配量。 4投资者在开市时期未成交买卖申报,会有何种布置?以后竞价买卖阶段未成交的买卖申报,智能进入当日后续竞价买卖阶段。 5假设沪股通买卖的每日额度在收盘集合竞价阶段用尽,投资者介入的申报能否会遭到影响?当沪股通的每日额度在收盘集合竞价阶段用尽后,香港联交所证券买卖服务公司中止接受当日后续的沪股通买入申报且当日不再恢复,但投资者的卖出申报不受影响。

如今的各期货买卖种类每手都是10吨吗?

上海期货买卖所买卖规则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期货买卖行为,维护期货买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群众利益,依据国度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上海期货买卖所章程》,制定本买卖规则。 第二条 上海期货买卖所(以下简称买卖所)的关键业务是:依据地下、公允、公正和老实信誉的准绳,组织经中国证券监视控制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的期货买卖。 第三条 本买卖规则适用于买卖所内的一切买卖活动,买卖所、会员、投资者、指定交割仓库、指定结算银行及其任务人员必需遵守本买卖规则。 第二章上市种类和期货合约第四条 买卖所上市种类为铜、铝、自然橡胶、胶合板、籼米,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同意的其他期货种类。 第五条 买卖日为每周一至五( 国度法定假日除外)。 每一买卖日各种类的买卖时期布置,由买卖所另行公告。 第六条 期货合约是指由买卖所一致制定的、规则在未来某一特定的时期和地点交割一定数量和质量商品的规范化合约。 第七条 期货合约的关键条款包括:合约称号、买卖种类、买卖单位、报价单位、最小变化价位、每日多少钱最大动摇限制、合约交割月份、买卖时期、最后买卖日、交割日期、交割品级、交割地点、最低买卖保证金、买卖手续费、交割方式、买卖代码。 期货合约的附件与期货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能。 第八条 最小变化价位是指该期货合约的单位多少钱涨跌变化的最小值。 第九条 每日多少钱最大动摇限制(又称涨跌停板)是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买卖日中的买卖多少钱不得高于或许低于规则的涨跌幅度,超越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有效,不能成交。 第十条 期货合约交割月份是指该合约规则启动实物交割的月份。 第十一条 最后买卖日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在合约交割月份中启动买卖的最后一个买卖日。 第十二条 期货合约的买卖单位为“手”, 期货买卖必需以“一手”的整数倍启动,不同买卖种类每手合约的商品数量,在该种类的期货合约中载明。 第十三条 期货合约以人民币计价,计价单位为元。 第三章买卖大厅控制第十四条 买卖大厅是期货合约集中买卖的场所。 买卖所按有关规则对买卖大厅启动控制。 依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则,买卖所支持契合条件的会员经过远程买卖席位,参与买卖所的集中竞价买卖。 第十五条 出市代表是指由会员委派并代表会员在买卖大厅接受本会员的买卖指令启动期货买卖的人员。 会员可指派若干名出市代表。 第十六条 出市代表应契合中国证监会关于期货从业人员资历的有关规则,经买卖所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上海期货买卖所出市代表证》。 第十七条 出市代表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团体的买卖指令或许为其提供咨询意见,不得为自己启动期货买卖。 第十八条 出市代表有经常使用买卖所提供的各项服务设备、对买卖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益,同时有遵守买卖所业务规则、听从控制和保护公用设备的义务。 第十九条 买卖时期买卖所派出买卖掌管人一名及场务执行人员若干名。 第二十条 买卖掌管人和场务执行人员是掌管买卖活动和保养买卖次第的场务控制人员,其关键职责如下: (一)宣布开市、收市; (二)执行按规则调整的涨、跌停板; (三)监视和按规则执行强行平仓; (四)按规则控制买卖席位的买卖权限; (五)控制买卖大厅; (六)保养买卖次第; (七)经总经理授权处置其他有关事务。 第二十一条 进入买卖大厅限于下列人员: (一)会员出市代表; (二)买卖所场务控制人员; (三)买卖所特许人员。 第二十二条 出市代表须按规则着装并佩戴证件,按规则时期进场。 第二十三条 买卖所场务控制人员应按规则着装,并佩戴标志进场。 第二十四条 特许人员进入买卖大厅,应事前征得赞同,并由买卖所人员陪同,进场后不得介入或阻碍买卖活动。 第二十五条 买卖所场务控制人员对出市代表在买卖环节中违犯买卖大厅控制方法和有关纪律,有权向其提出正告,情节严重者可责令其离场,并按有关规则处分。 第四章经纪与自营第二十六条 买卖所会员分期货经纪公司会员(以下简称经纪会员)和非期货经纪公司会员(以下简称非经纪会员)。 买卖所可以依据买卖、结算业务的要求,设立特别会员。 第二十七条 投资者委托经纪会员启动期货买卖的,必需事前在经纪会员处操持开户注销。 投资者分为单位投资者和团体投资者。 第二十八条 经纪会员在接受投资者开户开放时,须向投资者提供《期货买卖风险说明书》。 团体投资者应在细心阅读并了解后,在该《期货买卖风险说明书》上签字;单位投资者应在细心阅读并了解后,由法定代表人(担任人)在该《期货买卖风险说明书》上签字并盖公章。 第二十九条 经纪会员在接受投资者开户开放时,双方须签署期货经纪合同。 团体投资者应在该合同上签字,单位投资者应由法定代表人(担任人)在该合同上签字并盖公章。 第三十条 经纪会员应按买卖所规则将投资者注销表、营业执照影印件、身份证影印件等资料报买卖所备案。 第三十一条 买卖所实行投资者买卖编码制度,经纪会员和投资者必需遵守一户一码制度,不得混码买卖。 第三十二条 经纪会员接受投资者委托买卖可以按规则经过书面、电话、计算机、网上委托及中国证监会规则的其他方式启动。 第三十三条 经纪会员的业务人员在接受投资者书面委托时,应依序编号,由业务人员签字并标志时期,其中一联交投资者收执。 第三十四条 买卖指令的种类: (一)限价指令:指执行时必需按限定多少钱或更好多少钱成交的指令; (二)取消指令:指投资者要求将某一指定指令取消的指令; (三)买卖所规则的其他指令。 第三十五条 买卖指令当日有效。 在指令成交前,投资者可提出变卦和撤销指令。 第三十六条 经纪会员对其代理投资者的一切指令,必需经过买卖所集中撮合买卖。 第三十七条 经纪会员应向投资者收取手续费,代收国度规则应由投资者上交的税费。 第三十八条 经纪会员有责任照实向投资者提供本公司的资信和业务状况及信息、咨询等相关服务。 第三十九条 经纪会员在每日买卖闭市后应当为投资者预备买卖结算报告。 投资者有权依照期货经纪合同商定的时期和方式知悉买卖结算报告的内容。 第四十条 经纪会员应按投资者的委托启动买卖,并为投资者保守买卖秘密。 第四十一条 经纪会员对其名下的期货买卖先行承当全部责任,投资者对自己委托的期货买卖负全部责任。 投资者有向买卖所反映委托买卖业务中存在疑问的权益。 第四十二条 非经纪会员启动自营期货买卖的,须在买卖所指定结算银行独自开设自营公用资金帐户,存入足够的资金。 第五章买卖业务第四十三条 期货买卖是指在期货买卖所内集中买卖某种期货合约的买卖活动。 第四十四条 期货合约的买卖多少钱是指该期货合约的交割规范品在基准交割仓库交货的含增值税多少钱。 第四十五条 期货合约的交割规范品由买卖所在期货合约中载明。 替代品的升、贴水由买卖所另行规则,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四十六条 非基准交割仓库交割与基准交割仓库交割的升、贴水规范由买卖所另行规则,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第四十七条 收盘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开市前五分钟内经集合竞价发生的成交多少钱。 集合竞价未发生成交多少钱的,以集合竞价后第一笔成交价为收盘价。 第四十八条 收盘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买卖的最后一笔成交多少钱。 第四十九条 当日结算价是指某一期货合约当日成交多少钱依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 当日无成交多少钱的,以上一买卖日的结算价作为当日结算价。 第五十条 新上市合约的挂牌基准价由买卖所确定。 第五十一条 会员启动期货买卖应按规则向买卖所交纳买卖手续费。 第五十二条 会员启动实物交割应按规则向买卖所交纳交割手续费。 交割手续费规范由买卖所另行制定。 第五十三条 买卖所实行多少钱涨跌停板制度。 当某一期货合约在某一买卖日收盘前5分钟内出现只要停板价位的买入(卖出)申报、没有停板价位的卖出(买入)申报,或许一有卖出(买入)申报就成交、但未翻开停板价位的状况时,买卖所确定该合约在该买卖日收市时出现涨(跌)停板,并按买卖所制定的有关规则处置。 第五十四条 买卖所实行保证金制度。 保证金是指会员按规则规范交纳的资金,用于结算和保证履约。 第五十五条 保证金分为结算预备金和买卖保证金。 结算预备金是指会员为了买卖结算在买卖所公用结算帐户中预先预备的资金,是未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 结算预备金的最低余额由买卖所选择。 买卖保证金是指会员在买卖所公用结算帐户中确保合约实行的资金,是已被合约占用的保证金。 当买卖双方成交后,买卖所按持仓合约价值的一定比率收取买卖保证金。 买卖所可调整买卖保证金水平,详细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第五十六条 会员应在买卖所指定结算银行开设公用资金帐户,会员公用资金帐户只能用于会员与投资者、会员与买卖所之间期货业务的资金往来结算。 第五十七条 经纪会员应当将投资者交纳的保证金寄存于会员公用资金帐户,以备随时交付保证金及有关费用。 经纪会员不得挪用投资者资金。 第五十八条 依据中国证监会规则,经买卖所同意,会员可用规范仓单或买卖所支持的其他质押物充作买卖保证金。 第五十九条 经纪会员在受理投资者委托指令后,应及时将投资者的指令输入买卖席位上的计算机终端启动竞价买卖。 第六十条 买卖所计算机智能撮合系统将买卖申报指令以多少钱优先、时期优先的准绳启动排序,当买入价大于、等于卖出价则智能撮分解交。 撮分解交价等于买入价(bp)、卖出价(sp)和前一成交价(cp)三者中居中的一个多少钱。 即: 当 bp≥sp≥cp,则:最新成交价=sp bp≥cp≥sp, 最新成交价=cp cp≥bp≥sp, 最新成交价=bp 第六十一条 当结算预备金低于开仓最低额度时,买卖所的买卖系统不接受开仓申报。 第六十二条 买卖申报经计算机撮分解交即失效,其信息经过计算机成交报答系统发送至会员的计算机联网终端上。 会员在收到成交报答信息时,应及时通知投资者。 第六十三条 申报买卖的数量如未能一次性全部成交,其他量仍存于买卖所计算机主机内,继续参与当日竞价买卖。 第六十四条 每日买卖完毕,会员可经过买卖所会员服务系统失掉成交记载。 会员应及时核对,如有异议应在当日以书面方式向买卖所提出。 第六十五条 买卖所对期货买卖、结算、交割资料的保管期限应当不少于20年。 经纪会员对投资者的开户资料、指令记载、买卖结算记载以及其他业务记载的保管期限应当不少于5年。 第六十六条 买卖所实行套期保值头寸审批制度。 买卖所对套期保值开放者的运营范围和以前年度运营业绩资料、现货购销合同等能够标明其现货运营状况的资料启动审核,确定其套期保值额度。 投资者开放套期保值额度必需委托经纪会员操持。 第六十七条 套期保值额度按买卖一切关规则经常使用。 第六章风险控制第六十八条 买卖所实行投机头寸限仓制度,套期保值头寸不限仓。 规则普通月份合约和交割月前一个月份合约同时按会员和投资者编码限仓,经纪会员的限仓由买卖所依据其注册资本、信誉、抗风险才干、以前年度买卖状况和投资者数量核定。 交割月份合约实行对会员和投资者相对量限仓。 投资者在不同经纪会员处开户,其持仓量应兼并计算。 详细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第六十九条 买卖所实行强行平仓制度,对会员或投资者违规超仓的或许未按规则及时追加保证金的,以及其他违规行为的,买卖所对违规会员采取强行平仓措施。 详细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第七十条 强行平仓盈利部分按有关规则处置,出现的费用及损失由违规者承当。 因市场要素无法强行平仓形成的损失扩展部分也由违规者承当。 第七十一条 当期货多少钱出现同方向延续涨跌停板或市场风险清楚增大时,买卖所可以采取调整涨跌停板幅度、提高买卖保证金及按一定准绳减仓等措施释放买卖风险。 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后依然无法释放风险时,买卖所应宣布进入异常状况,由买卖所理事会选择采取进一步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七十二条 会员无法履约时,买卖一切权采取下列保证措施: (一)暂停开仓业务; (二)按规则强行平仓,并用平仓后释放的保证金履约赔偿; (三)依法处置质押物; (四)用该会员的会员资历转让所得款项和其他资金履约赔偿; (五)买卖所代其履约后,依法追偿。 第七十三条 买卖所实行大户报告制度。 当会员或许投资者某种类持仓合约的投机头寸到达买卖所对其规则的投机头寸最大持仓限制规范80%时,会员或投资者应向买卖所报告其资金状况、头寸状况,投资者须经过经纪会员报告。 买卖所可依据市场风险状况,调整持仓报告规范。 报告内容: (一)会员或投资者称号、住所、运营范围; (二)持仓方向、种类、月份、数量; (三)持仓意向; (四)资金来源和追加保证金的才干; (五)实践拥有的交货或接货才干; (六)买卖所要求申报的其他内容。 第七十四条 有依据以为会员或许投资者违犯买卖所业务规则并且对市场正在发生或许将发生严重影响,为防止违规行为结果进一步扩展,买卖所可以对该会员或许投资者采取下列暂时处置措施: (一)限制入金; (二)限制出金; (三)限制开新仓; (四)提高保证金比例; (五)限期平仓; (六)强行平仓。 前款第(一)、(二)、(三)项暂时处置措施可以由买卖所总经理选择,其他暂时处置措施由买卖所理事会选择,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七章结算业务第七十五条 买卖所实行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 第七十六条 当日买卖完毕后,买卖所对每一会员的盈亏、买卖保证金、税金、买卖手续费等款项启动结算。 会员可经过会员服务系统失掉相关的结算数据。 第七十七条 当日盈亏为平仓盈亏与持仓盈亏之和。 第七十八条 会员的保证金余额低于买卖所规则的结算预备金最低余额的,应当追加保证金。 第七十九条 会员必需在下一个买卖日开市前补足至结算预备金最低余额,未补足的,若结算预备金余额大于零而低于结算预备金最低余额,制止开新仓;若结算预备金余额小于零,则买卖所将对该会员强行平仓。 第八十条 经纪会员应详细记载买卖业务,按日序时注销投资者买卖合约的开仓、平仓、持仓、交割状况,及时准确地反映投资者盈亏、费用以及资金、收付等财务状况,控制投资者的买卖风险。 第八十一条 会员必需妥善保管结算方面的资料、凭证、帐册以备查询和审核。 有关资料必需保管5年以上。 第八十二条 买卖所应当按有关规则提取、控制和经常使用风险预备金。 风险预备金用于为保养期货市场正常运转提供财务担保和补偿因买卖所无法预见风险带来的盈余。 第八章交割业务第八十三条 实物交割是指期货合约到期时,依据买卖所的规则和程序,买卖双方经过该期货合约所载商品一切权的转移,了却未平仓合约的环节。 第八十四条 各期货合约最后买卖日后未平仓合约必需启动交割。 到期合约的交割只能以会员的名义启动。 投资者交割,须经过会员操持。 第八十五条 会员启动实物交割必需在买卖所规则的时期内将货款或交割单据交到买卖所。 第八十六条 买卖所依照“时期优先、数量取整、就近配对、统筹布置”准绳将规范仓单向买方会员启动分配。 第八十七条 在买卖所规则的时期内,卖方会员交出规范仓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公用发票后,买卖所付给卖方会员货款;买方会员交入货款后,买卖所付给买方会员规范仓单,一收一付,先收后付。 第八十八条 买卖所在收到卖方会员规范仓单和相应的增值税公用发票或买方会员货款后将应清退的保证金部分划转卖方会员或买方会员。 第八十九条 买方会员在收到规范仓单后如有异议,应在买卖所规则的时期内至指定交割仓库成功规范仓单所列标的物的验收。 第九十条 交割结算价为该期货合约交割结算的基准价。 第九十一条 出现支持范围内的数量溢短时,以最后买卖日结算价计算溢短货款。 第九十二条 规范仓单是由买卖所一致制定的,指定交割仓库在成功入库商品验收,确认合格后签发给货主的实物提货凭证,规范仓单经买卖所注册前方可用于交割。 第九十三条 指定交割仓库是经买卖所指定的为期货合约实行实物交割的交割地点。 买卖所对指定交割仓库实行年审制。 第九十四条 指定交割仓库可在买卖所所在地设立办事机构,在买卖所一致协调下处置交割事务。 第九十五条 指定交割仓库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买卖一切权责成其整改或赔偿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取消其指定交割仓库资历,直至清查法律责任: (一)出具虚伪仓单; (二)违犯买卖所业务规则,限制交割商品的入库、出库; (三)暴露与期货买卖有关的商业秘密; (四)介入期货买卖; (五)其他违犯买卖一切关规则的行为。 第九十六条 在实物交割时,卖方会员未能在规则时期内如数交付规范仓单或交付的实物不契合规则要求的;买方会员未能在规则时期内如数交付货款的,即为交割违约。 第九十七条 会员在实物交割中出现违约行为,买卖所可采用征购和竞卖的方式处置违约事宜,违约会员应承当由征购和竞卖发生的费用和损失。 买卖所对违约会员还可处以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处分,详细按买卖所制定的有关交割违约处置方法处置。 第九十八条 会员不得因其投资者违约而不实行合约交割责任,对不实行交割责任的,买卖一切权强迫执行。 第九十九条 由于指定交割仓库的过失形成规范仓单持有人不能行使或不能完全行使规范仓单权益的,指定交割仓库应当承当赔偿责任;赔偿缺乏的部分由买卖所按有关规则补充赔偿,补充赔偿后买卖一切权对指定交割仓库启动追偿。 第九章异常状况处置第一百条 在期货买卖环节中,假设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买卖所可以宣布进入异常状况,采取紧急措施化解风险: (一)地震、水患、火灾等无法抗力或计算机系统缺点等无法归责于买卖所的要素造成买卖无法正常启动; (二)会员出现结算、交割危机,对市场正在发生或许将发生严重影响; (三)当出现本规则第七十一条状况并采取相应措施后仍未化解风险; (四)买卖所规则的其他状况。 出现前款第(一)项异常状况时,买卖所总经理可以采取调整开市收市时期、暂停买卖的紧急措施;出现前款第(二)、(三)、(四)项异常状况时,理事会可以选择采取调整开市收市时期、暂停买卖、调整涨跌停板幅度、提高买卖保证金、限期平仓、强行平仓、限制出金等紧急措施。 第一百零一条买卖所宣布进入异常状况并选择采取紧急措施前必需报告中国证监会。 第一百零二条买卖所宣布进入异常状况并选择暂停买卖时,暂停买卖的期限不得超越3个买卖日,但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延伸的除外。 第十章信息控制第一百零三条买卖所对当日买卖的多少钱行情以及必要的统计资料等其他有关信息予以发布。 第一百零四条买卖所发布的信息包括:商品称号、合约交割月份、收盘价、最新价、涨跌、收盘价、结算价、最低价、最低价、成交量、持仓量及其持仓变化、会员成交量和持仓量排名、各指定交割仓库经买卖所核准可供交割的库容量、规范仓双数量及其增减量等其他要求发布的信息。 信息发布应依据不同内容按实时、每日、每周、每月、每年活期发布。 第一百零五条买卖所应当采取有效通讯手腕,树立同步报价和即时成交报答系统。 第一百零六条买卖所的行情发布正常,但因公共媒体转收回现缺点,影响会员和投资者买卖,买卖所不承当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买卖所、会员、指定交割仓库不得发布虚伪的或带有误导性质的信息。 第一百零八条买卖所、会员、指定交割仓库、指定结算银行不得暴露业务中失掉的商业秘密。 买卖所在经同意的状况下,可以向有关监管部门或其他相关单位提供相关信息,并执行相应的保密规则。 第一百零九条为保证买卖数据的安保,买卖所必需树立异地数据备份。 第十一章监视控制第一百一十条买卖所依据本规则及有关规则,对触及期货买卖的业务活动启动监视控制。 第一百一十一条买卖所监视控制的关键内容是: (一)监视、审核期货市场政策、法规和买卖规则的落实执行状况,控制市场风险; (二)监视、审核各会员业务行为及其外部控制状况; (三)监视、审核各会员的财务、资信状况; (四)监视、审核各指定交割仓库和指定结算银行与期货有关的业务活动; (五)调停、处置期货买卖纠纷,调查处置各种违规案件; (六)协助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执行公务; (七)对其他违犯“地下、公允、公正”准绳,制造市场风险的行为启动监控。 第一百一十二条买卖所每年应当对会员遵守买卖所业务规则的状况启动抽样或片面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中国证监会。 第一百一十三条买卖所发现有涉嫌违规行为的,应立案调查。 第一百一十四条买卖所实行监视控制职责时可按有关规则行使调查、取证等权益,会员应当配合。 第一百一十五条会员、投资者、指定交割仓库和指定结算银行应当接受买卖所对其期货业务的监视控制。 关于不照实提供资料、隐瞒理想真相、故意逃避等不协助或阻碍买卖所任务人员行使职权的,买卖所可按有关规则采取必要的限制性措施或处分。 第一百一十六条会员、投资者、指定交割仓库和指定结算银行在从事期货相关业务时涉嫌严重违规,买卖所立案调查的,为防止违规行为结果进一步扩展,买卖所可采取相应措施。 第一百一十七条对期货买卖环节中出现的严重疑问,经理事会选择,可由会员代表、买卖所任务人员及有关人士组成特别调查委员会。 特别调查委员会存续时期,按本规则行使监视控制权。 特别调查委员会实行逃避制度。 第一百一十八条买卖所任务人员不能正确实行监视控制职责的,会员、投资者、指定交割仓库和指定结算银行有权向买卖所或中国证监会揭发、揭发。 经查证失实的,应严肃处置。 第一百一十九条买卖所应制定违规查处方法对违规行为启动处置。 第十二章争 议 处 理第一百二十条会员、投资者、指定交割仓库和指定结算银行之间出现的有关期货业务纠纷,可自行协商处置,也可提请买卖所调停。 第一百二十一条提请买卖所调停的当事人,应提出书面调停开放。 买卖所的调停意见,经当事人确认,在调停意见书上签章后失效。 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也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开放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章附 则第一百二十三条买卖所可依据本买卖规则制定实施细则。 第一百二十四条本买卖规则解释权属于上海期货买卖所理事会。 第一百二十五条本买卖规则的制定和修正须经会员大会经过,报中国证监会同意。 第一百二十六条本买卖规则自2003年11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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