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因严重过失被判赔偿90% 投资者558万买基金后损失176万 (上海银行 回应)
近日,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则判决书显示,某某银行因未实行“双录”,被判赔偿投资者九成损失。凤凰网财经《银行财眼》依据文书内容检索,发现某某银行是。
据裁判文书显示,2021年6月,“60后”投资者王某在上海银行天宝支行经过银行官方APP成功认购一款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认购金额为558万元,成交多少钱1元,成交净值为1元。
但是,在王某认购今天上海银行未启动“双录”。
7个月后,王某认购的这款基金曾经盈余。而上海银行客户经理陆某明知盈余却劝其不要赎回,“你不能赎回,如今要拿(赎回)基本上要亏70万左右”。与此同时,陆某还向投资者承诺保本保息,“支行会用另外的方式会补给你的,利息不低于年化利率4.5%”。
2022年9月,陆某对投资者王某表示,“肯定要等我信息再赎回,最好10月1日前赎回,不好一切拿出来的,你外面要留点。”
同月26日,为了还债,王某赎回基金份额418.5万份,成交净值0.721元,赎回金额300.98万元,买卖后这款基金仍剩余139.5万份未赎回。
因上海银行网点重组撤并,王某置办基金产品的天宝支行已归属虹口支行控制。
2023年2月,王某向银保监局揭发上海银行虹口支行在基金产品销售环节中存在违规行为。同年6月21日,银保监局出具的一份《回答书》显示:“经查,上海银行在销售环节中,存在应双录(录音录像)未双录状况,且客户经理对您违规承诺预期收益。对此,我局已责令上海银前启动整改,并要求对相关人员启动违规责任清查。”
截至2023年6月22日,王某认购的这款基金产品本金及利息损失算计176.25万元。
随后,王某以上海银行虹口支行未实行适当性义务、未依法依规启动“双录”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投资损失,并提供了录音证据以证明销售人员曾作出收益承诺。而上海银行虹口支行以为,该行已实行了适当性义务,销售人员的不当行为并不影响王某置办基金产品的决策,二者不具有因果相关,支行不应承当赔偿责任。并且,王某已启动风险接受才干评价,评价结果为进取型(C5),与基金产品风险等级(R3)相婚配。
往年7月,法院一审认定,银行“应双录未双录”,应承当未尽适当性义务的法律结果。银行作为专业金融机构,在基金销售环节中存在员工承诺保本保息等违规行为,形成王某投资损失,上海银行虹口支行显然存在严重过失,应当承当相应赔偿责任。同时,王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才干的成年人,之前曾投资过理财富品,也应当对投资风险与收益相当有肯定看法和了解,自身也存在肯定过失。综合思索,判决上海银行虹口支行对王某的损失承当90%的赔偿责任,王某自行承当10%的责任。
详细赔偿金额方面,法院审理以为,银保监部门于2023年6月21日对银行违规行为作出认定,王某投资损失应以2023年6月22日为基准,本金及利息损失算计176.25万元,由上海银行虹口支行依照90%责任比例赔偿王某158.63万元。
因王某、上海银行虹口支行不遵从一审问决,上海金融法院于往年9月下旬启动二审讯决。二审法院以为,一审问决并无不当,维持原判,此判决为终审问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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