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29.HK 首创钜大 拟10月29日复牌 倡议以协议布置方式私有化及撤销公司上市位置 (013299)
首创钜大(01329.HK)公告,于2024年10月16日,要约人(首置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要求董事会依据公司法第86条经过协议布置向方案股东提出将公司私有化的该倡议,触及注销方案股份及(作为代价)以现金方式向方案股东支付每股方案股份的注销价,以及撤销股份于联交所的上市位置。该方案将商定一切方案股份将被注销,以就每股方案股份换取现金注销价0.85港元。每股方案股份的现金注销价0.85港元较最后买卖日于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0.58港元溢价约46.55%。
倘该方案取得赞同并失效及实施,一切已发行股份将由要约人的最终母公司首创集团直接全资拥有。
依据收买守则规则2.8,董事会已成立由除作为股东外于该倡议中并无直接或直接权益的一切非行动董事(即翟森林、杨志达、黄玮及许卫国)组成的独立董事委员会,以经思索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及倡议后,(i)就该倡议及该方案能否公允合理以及于法院会议及公司股东特地大会上的投票向有利害相关股东,及(ii)就永续可换股证券要约能否公允合理以及能否接收永续可换股证券要约向永续可换股证券持有人作出引见意见。由于王昊及秦怡(均为非行动董事)各自于首创集团及╱或首创城市展开集团(要约人的母公司)担任若干职务,因此王昊及秦怡并不造成独立董事委员会的成员。
董事会(经独立董事委员会赞同)已委任浤博资本有限公司为独立财务顾问,以依据收买守则规则2.1就该倡议、该方案及永续可换股证券要约向独立董事委员会提供意见。
于该方案失效后,一切方案股份将被注销,而方案股份的任何股票其后将不再有作为一切权文件或凭证的效能。公司将依据上市规则第6.15(2)条向联交所开放撤销股份于联交所的上市位置,将于该方案失效后失效。
公司已向联交所开放股份自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起恢复于联交所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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