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安康财险拒赔案败诉 干的美丽! 裁定理由 违犯诚信准绳 (安康财险电话)

买保险的目的是为了啥?

有人会说:“假定出了事,能够失掉理赔,从而保证生活,减轻经济压力。”

那么买保险容易,理赔容易吗?

有人会说:“买保险容易是毫无疑问的,可理想会通知你什么叫做这不赔,那不赔,其它都会赔。”

保险理赔难成了一个很大的疑问,一旦保险拒赔,想要打赢更是难上加难,可是法律是公正的,只需实事求是,法律会还一个公允的判决。

有一同安康财险拒赔案败诉了,被判定的裁定理由是:违犯诚信准绳。

安康财险一审不服判决结果,现在二审也有明白结果了。我们一同看一下这件事情的原委,看看保险理赔是不是合理的诉求。

媒体报道安康财险拒赔案败诉

10月28日,据报道,10月27日,记者从代理律师郭某处得知,四川资中投保人谢女士因急性胰腺炎抢救有效逝世,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投保人家眷上诉之后,一审问定保险公司败诉,败诉理由是:保险公司违犯诚信准绳。一审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采用保险公司上诉。

事情经过

最终的判定结果出了,安康财险输了,这曾经是板上钉钉的事了,那么这个案件的环节又是怎样的?为何保险公司非要拒赔呢?保险公司给出的理由又是什么?我们依据媒体报道的信息以及判决书的信息梳理以下内容:

1、投保人谢女士是在2023年7月1日之前置办的安康财险,保险期限是2023年7月1日0时0分0秒至2024年6月30日23时59分59秒,等候期为失效后30天,也就是2023年7月31日零时,等候期完毕。

2、2023年8月7日,谢女士是突发急性胰腺炎被送往资中县人民医院,后因病情严重,两次转院,最后转院至四川大学华中医院。但最终还是因病情过重,不幸逝世,最终破费医疗费50.8万余元。经过医保报销后,集团承当费用是228,857.20元。

3、2023年8月8日,谢女士的子女张某升,向安康财险公司报案,8月11日诉求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但保险公司拒绝垫付,于2024年1月3出具正式的保险理赔书。

4、保险公司提出的拒赔理由是,经过保险公司考察,谢女士于2019年在资中县人民医院确诊椎间盘突出,不契合瘦弱告知。并且2020年在该医院确诊胃食管反流,与本次疾病胰腺炎正相关,与瘦弱告知胃炎症相关。

此外,保险公司分辩称谢女士在瘦弱告知书中关于告知疑问选择的时辰,没有真实告知详细瘦弱状况。

5、谢女士的子女张某升以为保险公司就是希图逃避保险责任,拒绝实行保险理赔。

6、法院审理以为,保险公司所为的分辩理由,没有实质性的证据,且不能证明就算存在以上病史也属于告知书中任何一种疾病。依照保险合理商定,保险公司清楚属于违犯诚信准绳,故判定保险公司要求100%赔付被保人家眷,也就是我们前面提到的22万余元。

7、2024年9月11日,二审以为一审理想清楚,法律经常经常使用妥当,故采用保险公司的诉求。当二审采用保险公司上诉后,保险公司支付了相关的费用。

安康财险公司败诉不冤

经过以上理想的陈说,法院判定保险公司败诉一点都不冤,理由如下:

1、谢女士是突发疾病,而不是以前就查出来有了这样的疾病才去投保的,且曾经过了保险公司商定的等候期。等候期的意思就是:望文生义就是观察期或免责期。

2、谢女士的子女第一时期报了保险,流程上不存在任何疑问。

3、保险公司双方面称谢女士以前患有相关的疾病,就算有腰间盘突出,那跟胰腺炎又什么相关,清楚的是八竿子打不着的相关,这就是清楚的推脱,至于说到胃食管反流,保险公司是提出来了,但并没有相关的证据,这不就成了空口白牙,想说啥就是啥。

4、保险公司在这件事情上清楚就是推脱,不想赔亦或是就是阳奉阴违。

5、保险公司最终由于拒绝赔付拖了投保人家眷1年多的时期。

网友点评

有网友提出质问:“是不是很多理赔都是这样被保险公司拒赔的?”

理想上,确实存在很多保险理赔难,要想理赔就真的得过五关斩六将。

有网友评论说:“除了这不赔,那不赔,其它都赔。”这都不赔了,那都不赔了,还有的赔吗?其它就是一个空。

有网友以为保险公司拒赔是没有本钱的,而且拒赔成功,将会取得微小的利益,在微小利益背后,任何保险公司出险的第一个举措就是拒赔。

假定不是某些保险公司故意不赔,怎样出现这样的负面言论呢?终归是玩火自焚。

有网友分享了自己过往经验,十年轻客户,没想到还被杀熟了。看来保险行业拒赔的现象有点乱象丛生。

网友评论安康财险拒赔案败诉

有网友评论说:“保险行业一边说国人参保看法不强,一边想着设法不赔。”

也有网友觉得保险公司想要拒赔的本钱太低了,就算是投保方赢了,保险公司也拖了很久,最后最坏的结果也就是赔付而已。

总结

这件事情,安康保险的做法清楚的就是不想实行保险理赔任务,清楚的就是光秃秃的耍赖行为。

当然这不是在黑某个保险公司,只是实事求是的讨论某个保险理赔的案件,明明没有实质的证据来证明,还非要强词夺理,假定这不是无赖行为,请问什么属于无赖行为?

也不是说一切的案件都是肯定做到理赔,但理赔的理由能不能空虚点,否则怎样能让人信服呢?

现在买保险的时辰,有没有遇到买的时辰说这能赔,那也能赔,最后真到赔了的时辰,却凭空通知你,合同里商定了理赔的前提,所以结果是不能赔。

其实保险理赔难,很大的一个要素就是信息不对等,假定信息对等了,还会出现这么多的矛盾吗?

当然有人会说,都给你讲透什么状况下不赔,你还会继续花钱买保险吗?

所以这就是保险行业最大的诟病。

对此大家又是怎样看?您生活中有没有遇到保险理赔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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