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资金经常经常使用控制不当 绿亨科技收警示函 (募集资金经常被冻结)
媒体1月20日讯(记者 方彦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继续强化。20日晚间,绿亨科技(870866.BJ)公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北交所《关于对绿亨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选择》,公司及董事长、董秘等数名高管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公告显示,绿亨科技此次受奖励关键触及其募投项目变卦程序不规范和募集资金经常经常使用控制不当等疑问。
依据绿亨科技《招股说明书》,公司原方案募集资金3.73亿元,并经常经常使用其中2亿元用于“年产1000吨2-氯烟酸和2000吨3-氰基吡啶及8000吨农药制剂项目”(以下简称“海兴项目”),实施主体为绿亨科技的全资子公司河北绿亨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北绿亨”)。
但是,河北绿亨于2023年7月19日更名为河北汴京化工有限公司,并于2023年8月18日成功股权变卦后已非绿亨科技的全资子公司。2023年11月22日,绿亨科技公告将海兴项目的实施主体由河北绿亨变卦为绿亨科技,但公司未按规则启动相应的审议和信息披露。
同时,绿亨科技的募集资金专户于2022年12月2日收到募集资金29992.74万元,公司当日将其全额转出用于投资“七天通知存款”产品,又于2022年12月6日全额赎回,公司也未实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此外,绿亨科技还存在着募集资金专户未及时注销、募集资金控制制度行动不到位等违规状况。
鉴于上述违规理想及情节,北交所依据有关规则对绿亨科技及董事长、时任和现任董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并特地要求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增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的控制,及时实行外部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根绝相似疑问再次出现。
公司方面表示,将组织相关人员增强对证券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学习,严峻依照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实行审议及信息披露义务,实践保养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控制和经常经常使用,不时以来都是监管机构和广阔投资者重点关注的疑问。
1月17日,证监会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控制和经常经常使用的监管要求》的基础上起草了《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地下征求意见。
新规特地强调了募集资金经常经常使用应专款公用、专注主业,明白了募集资金用途改动的详细情形和延期实施的流程要求。同时对闲置募集资金启动暂时现金控制、补充流动性,以及超募资金经常经常使用等方面作了进一步规范。
有市场人士表示,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严峻监管是有效优化投资者决计的关键手段,同时能够推进资金优化性能,提高经济效率。此外,新规中还要求了中介机构应当充沛履职尽责,保证市场规范运作,都对资本市场的瘦弱稳如泰山展开具有关键意义。
版权声明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内容仅供娱乐参考,不能盲信。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