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保险集团风险监管 (强化保险保障功能)
近期,国度金融监视控制总局公布《保险集团集中度风险监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进一步增强保险集团监管,优化保险集团风险控制才干。
保险集团集中度风险,是指保险集团并表成员公司单个风险或风险组合在保险集团层面聚合后,或许直接或直接对集团失常运营构成严重影响的风险。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表示,目前我国共有13家保险集团,占据市场90%以上的份额,横跨保险、资管、银行、证券、信托、基金等金融范围,集团旗下拥有养老地产、医疗机构、数字科技等多种业务,其风险牵一发而动全身。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担任人表示,保险集团因触及业务范围广、成员公司多,极易构成对同一主体、投资种类、业务区域等相对集中的大额风险暴露。目前,相关监管要求散落在保险集团监管、偿付才干、资金运用等各类文件中,尚未出台分歧、规范的集中度风险监管规则。针对保险集团集中度风险控制现状和疑问,《指引》依照实质重于方式和穿透准绳对集中度风险启动控制,在方向和理念上自创联结论坛《金融集团监管准绳》等国际监管规则,从集中度风险识别、计量和披露等方面作出规则。同时,完善监管制度依据、丰厚监管政策工具,引导保险集团确立慎重运营理念,增强集中度风险控制。
《指引》明白了保险集团集中度风险控制规范,为保险集团提供系统化指点。在控制组织架构方面,保险集团公司董事会承当集中度风险控制最终责任,需依据集中度风险状况提出控制意见和倡议,包括但不限于调整业务结构、业务展开速度、补充资本等。在集中度风险目的体系方面,要求保险集团公司细化集中度风险控制维度和颗粒度,准确反映保险集团集中度风险的全貌,依据自身风险偏好、风险状况、控制水平和资本实力等要素,设定各类适当的集中度风险限额。同时,要求保险集团成员公司应防止过度依赖特定的资产、买卖对手、客户、地域或市场,充沛剖析和判别易受微观政策和经济周期坚定影响的特定行业或许构成的冲击。在集中度风险应急与缓释控制机制方面,提出在各类集中度风险或许对集团流动性、偿付才干、声誉等出现严重冲击时,保险集团公司需制定应急控制与风险缓释计划并严峻行动,有效控制紧张释风险,并针对集中度风险持有足量的资本和流动性缓冲。
为增强金融体系稳健性,2021年以来,《保险集团公司监视控制方法》《系统关键性保险公司评价方法》等监管政策相继公布。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精算科技实验室主任陈辉以为,此次《指引》的出台是保险业完善微观慎重控制的要求,其关键关注投资资产集中度、保险业务集中度,前者关键目的是防范境内金融机构风险传染,后者关键目的是防止境外风险向境内传递,目的都是防范金融风险跨境跨业传染,牢牢守住不出现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金融监管总局有关司局担任人表示,依据故步自封的准绳,目前集中度风险监管关键以准绳性要求为主,未来将进一步完善监管措施和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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