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出售瑞典一附属公司20%股权 00708.HK 恒大汽车 (拟出售瑞典一套房子)
媒体2月25日丨恒大汽车(00708.HK)发布,卖方National Electric Vehicle Sweden AB(公司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于2024年11月25日订立以下协议:(a)20%股份协议,据此,卖方赞同出售,而股份买方Logistikfastigheter i Trollhättan AB赞同置办20%股份,总对价为6000万瑞典克朗(约4378万港元);及(b)本票出售协议,据此,卖方赞同出售,而票据买方(共同持有股份买方45%的股份)赞同置办本金总额为6000万瑞典克朗(约4378万港元)的本票,总对价为3000万瑞典克朗(约2189万港元)。
发行本票乃为支付股份买方依据早期出售事项置办80%股份的所应酬对价2.40亿瑞典克朗(约1.75亿港元)的一部分。早期出售事项的余下对价已全数以现金清偿。
据悉,集团关键从事新动力汽车技术研发、消费及销售服务。目的公司AB Trollhättan Propellern 13乃由公司透过卖方直接全资拥有。卖方及目的公司均于瑞典成立。于2012年,卖方关键从事汽车研发及制造业务。目的公司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其持有土地及楼宇,包括该物业,其自2012年起一切由集团拥有。由于该等物业于过去十年内不时未投入运营,且至少于2022年未出现支出,故其于2023年被转让予目的公司,以促进后续出售以提高流动性。该物业位于瑞典特罗尔海坦市,总修建面积约为400,000平方米,曾为卖方的前消费设备。
为向卖方提供现金流动性以实行其付款任务(包括征税任务),卖方启动了早期出售事项,将80%股份以总对价2.40亿瑞典克朗(约1.75亿港元)出售予买方,此前于2023年3月前后透过欧洲各种媒体渠道以广告形式约请报价。1.80亿瑞典克朗(约1.31亿港元)以现金支付,而剩余的6000万瑞典克朗(约4378万港元)则以发行本票形式支付。于早期出售事项成功后,目的公司不再为附属公司,成为公司的联营公司,且不再于集团的财务报表中综合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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