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丨以案说险 (衮衣)
案例简介:
陈先生2022年3月投保了一份百万医疗保险,经过销售人员了解到,该产品可以搭配零免赔额的附加险一同投保,思索到自己在两年前因急性胆囊炎住院,但因费用仅能抵扣免赔额,所以料理了保单退保,然后重新投保了含零免赔额的保险方案,2025年1月陈先生再次因胆囊炎住院,但该疾病是在新投保保单失效前已患有的,遂被保险公司通知为“既往症”,无法启动理赔。
案例解析:
既往症是指在保险合同失效之前,被保险人曾经罹患的疾病或发生的瘦弱状况。这些疾病或症状或许是在投保时曾经存在,但并未完全治愈,或许存在复发的或许性。
日常生活中,很多保险消费者往往对保险产品了解不够片面,只关注保费、保证、保额,没有真正阅读保险合同条款,对保险责任一知半解,疏忽了保险合同中商定不能赔付的状况。保险产品不同,保证范围也不尽相反,而且任何一种保险产品都有其不能保证的内容,也就是“责任免除”。
风险提醒:
1.保险公司或许会对既往症启动除外处置,即在保险合同中明白扫除对该疾病的保证。这意味着,假定被保险人因既往症形成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将不予赔付。
2.在某些险种投保时,投保人可选择含既往症的保证方案,保险公司会要求被保险人支付更高的保费,以反映既往症带来的额外风险。
3.既往症的存在也或许影响保险合同的成立。假定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未照实告知既往症状况,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和解除合同。
3·15又是什么意思?
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央视3·15晚会在哪里播?
中央一台
3·15的意思是什么
3团体吃了15个苹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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