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能 688349.SH 全资子公司拟置办资产 (三一重能6月11日卖出242.68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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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3月12日丨(688349.SH)发布,依据战略和业务展开要求,公司全资子公司三一塔筒拟区分与安仁钢构、三一海工湖南分公司签署《设备让售合同》,收买安仁钢构、三一海工湖南分公司持有的消费风机塔筒相关设备及存货,标的资产买卖金额约5,284.97万元(含增值税)。其中,设备买卖金额约3,201.19万元,原资料、辅料及在制品等存货买卖金额约2,083.79万元。风机塔筒是风电机组的关键部件之一,本次买卖成功后公司将自行消费风机塔筒,有利于提高塔筒的保供才干,控制消费本钱,优化公司的中心竞争力,同时也有利于增加关联买卖。


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用自在资金购置了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资产,并构成严重资产重组,能否算资产注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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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移动0元体验包发什么短信

移动流量加油包的短信操持方法:编辑bl4gdjb至 ,就可以购置10元100m的流量包,发送一次性叠加一次性,没有次数限制。 除短信操持外,还可以登录移动网上营业厅直接购置加油包,数量不限。 留意事项:1.手机流量叠加包操持成功后24小时内失效,下月智能失效。 叠加包一旦失效,立刻扣费不能取消。 2.全球通客户的4g手机流量叠加包所包括的手机上网流量只可在当个自然月内经常使用,即使经常使用不完也不能留到下月经常使用。 3.动感地带和神州行客户的4g手机流量叠加包所包括的手机上网流量只可在当个灵活月内经常使用,即使经常使用不完也不能留到下个灵活月经常使用。 中国移动通讯集团有限公司英文名“china mobile communications group co.,ltd” ,(简称“中国移动”),于2000年4月20日成立,是一家基于gsm,td-scdma和td-lte制式网络的移动通讯运营商。 中国移动通讯集团公司是依据国度关于电信体制革新的部署和要求,在原中国电信移动通讯资产总体剥离的基础上组建的国有主干企业。 2000年5月16日正式挂牌。 中国移动通讯集团公司全资拥有中国移动(香港)集团有限公司,由其控股的中国移动有限公司(简称“上市公司”)在国际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在香港和纽约上市。 除原有“动感地带”、“神州行”、“全球通”、“动力100”、“g3”外,中国移动在2013年12月18日发布了与正邦协作设计的4g品牌“and!和”,标志着中国移动4g业务的正式启动,开展口号是:移动4g,国际主流,快人一步。 2016年7月20日,财富全球500强出炉,中国移动通讯集团公司名列财富全球500强之一。 [1] 2016年8月,中国移动在2016中国企业500强中,排名第10。 [2] 2017年7月,中国移动在2016中国企业500强中,排名第6。 [3] 2017年11月,在“2017年中国大陆创新企业百强榜单”中位列梯级i。 [4] 2017年12月25日,中国移动对外发布公告称,企业称号由“中国移动通讯集团公司”变卦为“中国移动通讯集团有限公司”。

是投资还是划转税务处置不一样

A公司是2011年由B公司投资设立的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 2012年,B公司拟将账面价值4000万元的土地投入A公司用于商品房开发,土地评价价值8000万元。 A公司、B公司有两套方案可供选择:一是B公司以增资方式,将土地作为投资注入A公司,确定股本5000万元;二是B公司将土地划转入A公司。 两种方式下,征税处置有何区别?在投资方式下,《企业会计准绳第6号——有形资产》第十四条规则,投资者投入有形资产的本钱,应当依照投资合同或协议商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商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A公司会计处置为:借记“有形资产”8000万元,贷记“实收资本”5000万元、“资本公积”3000万元。 A公司接受土地,交纳契税的会计处置为:借记“有形资产”320万元,贷记“银行存款”320万元。 假设A公司取得的土地用于建造对外出售的房屋修建物,则应记入“开发本钱——土地本钱”8320万元。 A公司的税务处置上,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则,经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流、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有形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则A公司取得土地经常使用权的计税基础为8000+320=8320(万元)。 未来所得税本钱扣除及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可按8320万元计算。 在划转方式下,《财政部、国度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4号)规则,同一投资主体外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团体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B公司向A公司划转土地,契合财税〔2012〕4号文件规则,可免征契税,但A公司该宗土地在企业所得税处置上应视同接受捐赠处置。 A公司会计处置为:借记“开发本钱”8000万元,贷记“营业外支出——无偿调入有形资产”8000万元。 计税基础为接受划拨资产的公允价值8000万元,比投资方式下增加320万元。 关于股东B公司而言,两种方式下会计和税务处置也有不同。 在投资方式下,会计处置为:借记“常年股权投资”8000万元,贷记“有形资产”4000万元、“营业外支出”4000万元。 税务处置上,应视同销售,确认支出8000万元,本钱4000万元,对外投资计税基础为8000万元。 土地增值收益要视同销售,依据评价价值8000万元区分计算交纳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在划转状况下,会计处置为捐赠支出:借记“营业外支出——无偿调出有形资产”8000万元,贷记“有形资产”4000万元、其他业务支出4000万元。 现行土地增值税政策并无划拨资产可以免征税的规则,B公司对外捐赠或许还要交纳一笔不菲的土地增值税。 另外,A公司接受投资构成的资本公积3000万元为资本溢价,不要求交纳企业所得税,接受划拨资产视同捐赠所得8000万元应交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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