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股份 为两家下属公司提供算计5000万元担保 (泰达股份参股)
中国财富通3月13日 -(000652)公告称,依据运营展开要求,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动力集团有限公司向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开放融资4,000万元,该业务为银行承兑汇票,票面金额为8,000万元,期限6个月,泰达动力以不少于票面金额的50%交存保证金并以所存保证金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提供4,000万元(敞口)连带责任保证。公司二级子公司天津雍泰生活渣滓处置有限公司向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开放融资1,000万元,期限12个月。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分公司提供担保要求留意些什么
案例:某甲集团公司因运营要求向银行开放借款5000万元,由乙公司和丙集团公司下属的分公司丁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合同签署后,银行信贷人员发现丁分公司在法律上属于受限制保证人,签署的担保合同或许有效。 评析:分公司可以作为保证人,此在担保法以及担保法司法解释有明白规则。 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则,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历,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当。 缘此,当分公司作为保证人向银行提供保证担保时,应实行一定的法律手续并契合一定的法律要求,否则会造成保证有效。 1、分公司可以作为保证人的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十条规则,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职能部门不得为保证人。 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 这是分公司等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可以对外提供保证担保的法律依据。 因此,假设分公司欲对外担保,首先要取得公司的授权。 假设分公司对外担保没有失掉公司的授权,但后来又取得了公司的授权,这种状况可以视为公司对分公司对外提供保证担保的行为的追认,其效能与事前取得公司的授权相反。 普通应采用书面方式,先由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就授权分公司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构成决议,然后由公司依据股东会或许董事会的决议出具授权书。 决议由谁做出要看公司章程规则,章程没有规则,依据公司法的规则。 2、分公司对外提供保证担保的范围应在公司授权的范围之内。 之所以要求取得授权是由于其权益才干和行为才干都遭到一定的限制,其对外提供的保证担保实践上是基于公司的授权,因此,其对外提供的保证担保的范围也应在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关键包括所担保的主债务的范围以及保证方式等。 假设分公司对外提供保证担保超越公司的授权范围,则依据担保法第二十九条规则,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许超出授权范围与债务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有效或许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有效,债务人和企业法人有过失的,应当依据其过失各自承当相应的民事责任;债务人无过失的,由企业法人承当民事责任。 超越公司授权部分的保证担保将有效,如授权担保40万,实践担保50万,则超越的10万元有效,分公司仅在40万元范围内承当保证责任。 假设公司授权不明,应依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则,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保证的,假设法人的书面授权范围不明,法人的分支机构应当对保证合同商定的全部债务承当保证责任。 此时公司对分公司的授权范围应视为包括保证合同所商定的全部债务和保证责任方式。
“银行授信”英文?
Bank credit
什么是担保责任余额?与担保金的区别?
担保责任余额就是担保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中扣除未承当责任额以外的余额。 担保责任余额就是担保公司在保余额。 如,某担保公司1-9月在保金额为5000万,已解除担保责任的金额为2000万,那么9月份的担保责任余额就是3000万担保金金钱担保,如票据保证金。 他与担保责任余额完全是两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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