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公司取得一项发明专利 消费制造 已部分运用于公司链条产品设计 和泰机电 (子公司取得一定收益)

中国财富通3月26日 -(001225)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杭州和泰保送设备有限公司于近日取得由国度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专利称号为一种带滚珠的滚动式防尘链条。本发明专利技术已部分运用于公司链条产品的设计、消费制造。公司深耕物料保送设备制造行业,上述发明专利的取得是公司及子公司坚持自主研发创新的效果。上述专利的取得不会对公司近期消费运营出现严重影响,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维护体系,发扬自主知识产权优点,并构成继续创新机制,坚持技术抢先位置,优化公司中心竞争力。


专利分为几种,如何确定专利开放的类型

我国专利技术分为三种:发明专利、适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这三种专利中,相对适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而言,发明专利是最有技术含量,奉献最大的一种专利,在开放才程序上也较复杂,有一定的难度。 上方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论述这三种专利技术:第一 发明专利专利法所称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许其改良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其特点是:首先,发明是一项新的技术方案。 是应用自然规律处置消费、科研、实验中各种疑问的技术处置方案,普通由若干技术特征组成。 其次,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 产品发明包括一切由人发明出来的东西,方法发明包括一切应用自然规律经过发明发明发生的方法。 方法发明又可以分红制造方法和操作经常使用方法两种类型。 另外,专利法维护的发明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良。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有新颖性、发明性和适用性。 新颖性是指在开放日以前没有相同的发明或许适用新型在国际外出版物上地下宣布过、在国际地下经常使用过或许以其他方式为群众所知,也没有相同的发明或许适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开放并且记载在开放日以后发布的专利开放文件中。 发明性是指同开放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清楚的提高,该适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提高。 适用性是指该发明能够制造或许经常使用,并且能够发生积极效果。 发明发明专利有效期限为20年。 第二 适用新型专利《专利法》所称适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外形、结构或许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适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适用新型与发明的不同之处在于:第一,适用新型只限于具有一定外形的产品,不能是一种方法,也不能是没有固定外形的产品;第二,对适用新型的发明性要求不太高,而适用性较强。 产品的外形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确实定的空间外形。 对产品外形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可以是对产品的三维外形的空间外形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凸轮外形、刀具外形作出的改良;也可以是对产品的二维外形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型材的断面外形的改良。 产品的结构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布置、组织和相互相关。 产品的结构可以是机械结构,也可以是线路结构。 机械结构是指构成产品的零部件的相对位置相关、联接相关和必要的机械配合相关等,线路结构是指构成产品的元器件之间确实定的衔接相关。 复合层可以以为是产品的结构,产品的渗碳层、氧化层等属于复合层结构。 适用新型专利公用期限为10年。 第三 外观设计专利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 它与发明或适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 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中规则:“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外形、图案或许其结合以及颜色与外形、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运行的新设计。 可见,外观设计专利应当契合以下要求:(1)是指外形、图案、颜色或许其结合的设计;(2)必需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3)必需富有美感;(4)必需是适于工业上的运行。 外观设计专利公用期限为10年。

经常使用专利侵权产品会被清查法律责任吗

依据中国专利法第十一条,中国的发明和适用新型专利的侵权无非是这么几种形态:专利是产品的,则侵犯行为是为消费运营目的地制造、经常使用、许愿销售、销售、出口;专利是方法的,则侵犯行为是经常使用这种专利方法,或许为消费运营目的地经常使用、许愿销售、销售、出口依照该方法取得的产品。 外观设计的侵犯行为就是为消费运营目的地制造、许愿销售、销售、出口带专利外观设计的产品。 专利自身具有新颖性和发明性判别专利能否侵权要求比对对方产品技术特征能否片面掩盖专利独立权益要求中的技术特征,假设必要技术特征构成片面掩盖则可以判定构成侵权。 涉案产品或许技术方案能否落入该专利权益要求书恳求的维护范围之内要对专利权益要求和被控侵权技术方案启动技术特征划分, 然后将相应的技术特征启动 特征对比,之后判别被控侵权技术方案关于专利权益要求能否构成相反侵权,在特定情形下,还需进一步判定被控侵权技术方案关于专利权益要求能否构成同等侵权。 未经专利权人容许, 为消费运营目的地制造、经常使用、许愿销售涉案产品的《专利法》第十一条规则:“发明和适用新型专利权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规则的以外,任 何单位或许团体未经专利权人容许,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消费运营目的制造、使 用、许愿销售、销售、出口其专利产品,或许经常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经常使用、许愿销售、销售、 出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取得的产品。 ”因此,依照现行专利法的规则,为消费运营目的作 出销售专利产品等意思表示,也是法律所制止的。

应用某一专利作为自己的一部分,继续创新成另一种产品,侵权吗?原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运行法律若干疑问的解释(二)》第七条 被诉侵权技术方案在包括封锁式组合物权益要求全部技术特征的基础上参与其他技术特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未落入专利权的维护范围,但该参与的技术特征属于无法防止的惯例数量杂质的除外。 前款所称封锁式组合物权益要求,普通不包括中药组合物权益要求。 也就是说,该参与的技术特征D、E不能属于无法防止的惯例物质。 该专利也不能是中药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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