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人被市场禁入!上市公司信披新规来了 重罚!拟罚款17亿 (19人被抓,影响恶劣!)

3月2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控制方法》(以下简称《信披方法》),自2025年7月1日起实施。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披露继续适用修订前的《信披方法》。

本次修订的《信披方法》关键包括三方面调整,一是吸收近年来信息披露监管的通常阅历,二是强化对部分重点事项的监管,三是落实新公司法,调整无翻开市公司监事会、监事信息披露相关规则。

总的来看,本次修订旨在贯彻落实新公司法和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相关文件要求、完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优化披露内容、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业内人士以为,本次修订有助于推进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

强化风险提示 明白行业运营信披要求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注册制片面落地,各方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监管通常也面临一些新状况新疑问。

经过吸收近年来信息披露监管的通常阅历,本次修订过的《信披方法》提出,一是强化风险提示要求。上市公司应当充沛披露或许对公司中心竞争力、运营活动和未来展开出现严重不利影响的风险要素。上市时未盈利且上市后也仍未盈利的,应当充沛披露尚未盈利的成因,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二是明白行业运营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应当结合所属行业的特点,充沛披露与自身业务相关的行业信息和公司的运营性信息,便于投资者合理决策。

三是明白非买卖时段发布信息的要求。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确有要求的,可以在非买卖时段对外发布严重信息,但应当在下一买卖时段末尾前披露相关公告。

四是确立暂缓、豁免披露制度。明白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应当恪违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则。

据悉,信息披露暂缓、豁免控制制度属于信息披露事务控制制度的组成部分,目前证监会正在研讨起草《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控制规则》,对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作出详细规则。为做好规则之间的连接,《信披方法》介入信息披露暂缓、豁免披露制度的准绳性规则,并未强迫要求上市公司详尽描画暂缓、豁免的相关内容。

五是规则上市公司依照证券买卖所的规则发布可继续展开报告。

制止上市公司信披“外包”行为

在强化对部分重点事项的监管方面,《信披方法》首先是介入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外包”行为的监管要求。为了防范或许出现的泄密风险,明白除按规则可以编制、审阅信息披露文件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外,上市公司不得委托其他公司或许机构代为编制或许审阅信息披露文件。上市公司不得向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以外的公司或许机构咨询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公告等事项。

其次是优化严重事项披露时点。将披露时点由“董事、监事或许初级控制人员知悉该严重事情出现时”修正完善为“董事或许初级控制人员知悉或许应当知悉该严重事情出现时”。

最后是完善实行披露义务的地下承诺主体范围。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通常控制人、董事、初级控制人员外,新增收买人、资产买卖对方、破产重整投资人等相关方为地下承诺主体。

此外,依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奖励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奖励法〉的通知》,将《信披方法》奖励金额下限调整至十万元。

集中“打包”修正、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

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3月28日发布《关于修正部分证券期货规章的选择》《关于修正、废止部分证券期货规范性文件的选择》,对88件规章、规范性文件启动集中“打包”修正、废止,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次集中修正、废止的关键内容有:结合新公司法和《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注销控制制度的规则》有关规则,删除无翻开市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规则,明白非上市群众公司、基金控制公司等依法选择审计委员会或许监事会作为外部监视机构。调整《上市公司控制准绳》《上市公司股权奖励控制方法》等规则中有关公司控制的规则,调整《上市公司收买控制方法》等规则中有关独立董事的规则,调整文字表述和援用的新公司法条文序号等。废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号——上市公司实施严重资产重组后存在未补偿盈余情形的监管要求》《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谋划和实施严重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因近期将与相关规则联动修正,不再归入“打包”修正的范围。

据悉,前期,中国证监会曾经发布了无翻开市公司、证券基金期货运营机构等外部监视机构调整的过渡期布置,相关主体依据本次发布的制度规则,结合自身状况,在2026年1月1日前调整到位即可。另外,中国证监会同步发布了修订后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下一步,中国证监会表示将继续做好新公司法的贯彻实施任务,一直完善资本市场制度规则,为资本市场高质量展开提供有力支撑。

证监会派出机构开出17亿元高额罚单

3月28日,河北证监局对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旭光电,已退市)及其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东旭集团,债券发行人)等相关主体证券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奖励事前告知。同日,深圳证监局对东旭蓝天新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旭蓝天)等相关主体证券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奖励事前告知。

经查,一是2017年东旭光电不契合股票发行条件,以诈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违法募集资金75.65亿元;2018年东旭集团不契合公司债券发行条件,以诈骗手段骗取发行核准,违法募集资金35亿元。二是2015至2019年时期,东旭集团虚增支出累计478.25亿元,虚增利润累计130.01亿元,虚增货币资金447.9亿元(最高);东旭光电虚增支出累计167.6亿元,虚增利润累计56.27亿元。三是东旭集团及相关主体非运营性占用东旭光电、东旭蓝天货币资金,截至目前披露的尚未出借金额算计169.59亿元。四是东旭光电和东旭蓝天未按期披露2023年年报。

基于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河北、深圳证监局拟对李兆廷等43名责任主体算计罚款17亿元,对其中19名关键责任人员采取五年以上直至永久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依据规则,相关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说、申辩和要求听证的权益,河北、深圳证监局将在依法实行监管执法程序后正式作出行政奖励选择。

据了解,目前,相关中介机构违法执业行为正在同步考察中。河北、深圳证监局将继续敦促东旭光电、东旭蓝天董事、初级控制人员依法追回被东旭集团及相关主体合法占用的资金。关于相关违法行为或许触及的证券罪恶疑问线索,也将按程序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公募基金有没有操纵股价

这个或许性也不小,由于公募基金的客户也都是高净值客户,募集的资金比拟多,可以在一定水平上影响股价。

万福生科财务造假对谁损伤最大

万福生科财务造假案处置结果出炉 “不退市”成最大利好。 据了解,证监会拟责令万福生科矫正违法行为,给予正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公司董事长龚永福终身市场禁入,并处以30万元罚款;同时对其他19名高管给予正告,并处以25万元至5万元罚款。 保荐机构安康证券、审计机构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湖南博鳌律师事务所也被处以重罚。 其中,证监会对安康证券给予正告并没收其万福生科发行上市项目的业务支出2555万元,并处以2倍的罚款,对保荐代表人等终身市场禁入及罚款。 同时,暂停安康证券保荐机构资历3个月。

亚星化学审计案例剖析:亚星化学及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关键造假理想?

亚星化学年报发布前夜改换会计事务所 公司曾屡次被“非标”来源:证券日报 |2013年03月07日 08:41:30公司表示,改换会计师事务所不会影响公司年报披露在初次预定年报披露的前一周,亚星化学宣布改换会计师事务所。 而2月份,公司刚因2011年半年报告虚伪记载等事项领到证监会的罚单,两任董事长被罚市场禁入。 选择在此时改换会计师事务所能否另有玄机?公司方面相关人士对《证券日报》说,选择此时改换会计师事务所,有一部分要素是“跟以前划清界限”,但称改换之后,不会影响年报披露。 上海证券买卖所官方显示,亚星化学2012年年报初次预定披露时期为3月16日,后更改为4月26日。 改换会计师事务所往年2月,亚星化学接到证监会的罚单,两前任董事长被市场禁入,公司及多名前高管被处以不同水平的罚款。 证监会查证,亚星化学存在2011年半年报虚伪记载、未披露关联方相关等违法事项,而这些事项有的可追溯至2007年。 由于存在信披违规等事项被证监会处分,亚星化学并非初次。 2012年6月,公司也曾公告称因信息披露违规,公司被证监会下发处分通知。 地下信息显示,由于接连被查出存在信披违规等疑问,已有股民欲对亚星化学提出诉讼,要求赔偿。 内忧内乱之下,亚星化学在2012年的业绩如何、公司基本面有无改善等疑问就成了投资者关注的热点。 但是,在3月6日,公司却宣布改换会计师事务所。 关于改换的要素,公告中称:鉴于近年来外部市场不时变化和公司控制状况的改动,为使审计业务顺应亚星化学运营开展方案及未来业务要求,保证审计的顺利启动。 亚星化学方面人士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称,改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要素是想“重新的审计角度、跟以前划清界限、有一个全新的形态”。 而暂时改换会计师事务所是经过重复讨论的,“(2012年年报)的前期预备任务曾经成功,会按期出年报。 ”年报屡次被非标查阅亚星化学年报可以看出,多年来公司年报屡屡被会计师事务所给出非标意见。 2011年,公司年报被非标,被非标的直接要素是公司涉嫌违犯相关证券法律法规遭到监管部门的调查。 据2011年年报称,截至审计报告日亚星化学尚未收到调查处置结果。 针对上述事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管意见的审计报告。 而董事会则对非标意见做出说明:2011 年度亚星化学涉嫌违犯相关证券法律法规遭到监管部门的调查,关键是前期遗留疑问的进一步暴露。 为处置这些遗留疑问引发了公司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再次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疑问,在接受有关监管机构的调查中,上市公司与大股东深入看法到资金占用对上市公司形成的不良影响,并积极采取措施。 亚星化学称,公司董事会将积极诚实接受监管机构监管,努力提高上市公司独立性;健全内控制度树立,实际增强内控制度执行,特别是规范资金划转流程;增强董事会自身树立,催促每位董事愈加勤勉尽责,实行好自身职责。 此外,会计师事务所还强调,公司基本面状况并不失望,高负债率的财务结构,造成亚星化学财务费用担负过重。 该等情形将影响亚星化学的继续运营才干。 值得留意的是,在2010年的年报中,由于亚星化学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2010年遭到相关监管部门的调查,因此公司年报被出具保管意见的审计报告。 而公司董事会对保管事项的说明与2011年完全一样。 与大股东关联占款不时早已引发会师师事务所的警觉,早在2008年年报的审计意见里,会计师事务所就提示,当年度潍坊亚星集团公司支付给亚星化学人民币4000万元,作为潍坊亚星集团公司提早解除土地租赁合同的违约补偿金,并承诺关于亚星化学在以后搬迁中出现的厂房修建物及其无法拆迁设备的损失以及设备搬迁环节中出现的费用和停产损失等,经评价并经双方确认后,将另行给予亚星化学搬迁损失补偿,该事项在未来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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